据了解,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关于阶段性降低本市用人单位招用社会保险补贴比例的通知》,随着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下调,规定从5月1日起降低用人单位的社保补贴。
据了解,本市自今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调整为0.8%。
按照《〈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1.2倍的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而这个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是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最高补贴基数,基本养老保险补贴20%,医疗保险补贴10%,失业保险补贴1%。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随着企业社保费率的降低,社会保险补贴的比例自然要同步降低。即从今年5月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比例由20%调整为19%,失业保险补贴比例由1%调整为0.8%,医疗保险补贴比例不变,为10%。对于本通知下发前已经按照原补贴比例拨付社会保险补贴的,多支付部分在下一期拨付补贴资金时扣除或由用人单位按原拨付渠道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