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2016年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在落实《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方面,2016年上半年,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07件,罚款数额达26447.62万元。与2015年上半年相比,按日计罚的案件数量上升了6%,罚款数额上升了11.9%。相对于2015年上半年,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已有一年探索经验,环境执法加严的态势明显,但是环境执法不力的情况仍然存在。
环保部强调,2016年上半年,对环境执法不力且区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10个地市提出公开批评,督促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地方的督政工作。
22人因环境违法被拘留
据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方面,截至目前已有11省份出台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8个省份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这些制度的落实,厘清了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明确了各部门任务分工。
在案件查处方面,环境保护部组织地方各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其中,环境保护部组织查处了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典型案例8起,私设暗管偷排偷放案件3起,机动车尾气排放弄虚作假案件2起,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弄虚作假案件16起,共拘留22人。
在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方面,截至7月底,全国32个省(区、市、兵团)共排查发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62.4万个,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已完成清理整顿任务19.1万个,约占总数的31%。其中淘汰关闭类7.2万个,已完成80%;整顿规范类30.8万个,已完成21%;完善备案类24.4万个,已完成28%。
在落实《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方面,2016年上半年,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307件,罚款数额达26447.62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94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1202件;移送行政拘留1291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40起。与2015年上半年相比,按日计罚案件数量上升6%,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62%,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10%,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65%,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14%。
从环保部公布的上半年成绩单不难发现,相对于《环境保护法》实施元年,今年上半年,环保部查处的各项环境违法行为的数量出现了一定增长,环保执法的力度在进一步加强。
直接挂牌督办案件19起
在2015年“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察、直接曝光”的执法方式基础上,今年的环保执法更加强调精细化,“精准点穴、以点带面”。
田为勇介绍,上半年的环境执法工作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目标导向,将环境质量与执法力度挂钩;典型驱动,正面引导和反面批评相结合;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严打违法典型;创新执法,多种形式挂牌督办重点案件;直查直办,树立环境执法权威。
树立改善环境质量为工作目标的理念,重点强化环境质量下降地区的环境执法工作,田为勇称,2016年上半年,以《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执行效果、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变化等为依据,对环境执法不力且区域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10个地市提出公开批评,督促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对此,宋国君认为,一般来说,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应该执行更严格的要求,也是未来环保执法的一个方向。
实际上,环保执法也正在从督企向督政转变,在一些业内专家看来,由于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问题有直接的管理权,督政更能够抓住环境保护过程中的关键点。
据了解,2016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直接挂牌督办案件19起,涉及14家企业、1个工业园区、1个饮用水源地、5个地市级人民政府。
同时,自3月以来,环境保护部直接出动查办30起案件,涉及排污企业及环境问题53家(件).
田为勇认为,对这些案件的直接查办,既树立了环境执法权威,也起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的作用。
田为勇强调,下半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的各项要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