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为进一步降低商户经营成本,扩大消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新政将于9月6日起实施。
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主要是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和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
此次将降低发卡行服务费费率,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45%,且借记卡交易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而贷记卡交易不实行单笔收费封顶控制。
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由发卡、收单机构各承担50%,且单笔交易的收费金额不超过6.5元(即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时,单笔收费金额均不超过3.25元)。
另外,对部分商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优惠措施。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对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