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周昌贡向陈某打了个招呼,夏某就顺利地承揽到零陵烟厂的烟叶仓库建设项目,在这个工程中夏某赚了1500万元左右。
就在夏某承揽到了零陵卷烟厂这一工程后,秦亮也有了利用这个项目赚钱的心思。他找到夏某说想承接该项目的防水工程。但夏某考虑秦亮不具备这方面的资质和经验,没有答应秦亮来做这个工程。秦亮就说,那你干脆送400万元算了,夏某答应了秦亮的要求。
在利用零陵卷烟厂仓储项目牟利400万元后,“芙蓉王”烟标印刷业务也成了秦亮牟利的项目。
2010年,国家烟草局决定对烟用物资实行公开招投标,湖南中烟公司也确定了对“芙蓉王”烟标印刷业务实行公开招投标。为了承揽到这个获利丰厚的印刷业务,湖南金沙利彩色印刷公司(以下简称金沙利公司)翁某把秦亮夫妻作为了“公关”对象。
2011年春节前,翁某约秦亮夫妻到其位于广州市的家中,跟秦亮说其想参加芙蓉王烟标印刷竞标,让二人向周昌贡“做工作”。
在答应了女儿女婿的请托后,为了确保金沙利公司中标,周昌贡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招投标要向多元化企业倾斜、“芙蓉王”烟标投标不能扩得太散及中标“芙蓉王”烟标必须是大公司等几点意见。按照这种要求,当时只有常德金鹏印刷公司和金沙利公司符合要求。
之后,湖南中烟公司物资部在会议上传达了周昌贡关于“芙蓉王”烟标招投标的批示,并设置了有利于金沙利公司中标的招投标条件和评分办法,最后金沙利公司得以中标。
女婿“能量”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秦亮利用其岳父周昌贡的职权,受贿的行为十分大胆,一次就达数百万元。
承建零陵卷烟厂仓储项目的夏某案发后交代,他考虑到秦亮是周昌贡的女婿,同时周昌贡也要他帮秦亮,所以他就答应了给秦亮400万元。
2009年4月,夏某从建设银行广东中山分行陈某(他的表妹)的账户里取出400万元现金装入一个拖箱,独自开车到某小区的地下车库将钱交给了秦亮。
秦亮受贿案二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秦亮与金沙利公司翁某的交往,则始于2009年。
2009年5月,秦亮夫妻看中了佛山市中信山语湖的一套别墅,想买来做投资。为了安全起见,两人经商量决定以翁某儿子的名义购买别墅,翁某表示同意。
随后,秦亮夫妻以翁某儿子的名义办理了购房手续,并约定以按揭的形式付款,秦亮付了部分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