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由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国内首只采用可续期安排的绿色公司债在交易所市场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8亿元,无固定到期日,发行人拥有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和赎回选择权。该期债券的成功发行,意味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产品设计将日趋丰富灵活。
事实上,自去年底央行和发改委便相继出台绿色债券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并出台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如放宽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准入条件、加快和简化企业绿色债券审核程序等,有效激发了国内市场绿色债券发行积极性。在政策利好推动下,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统计显示,截至9 月12 日,今年我国境内绿色债券共计发行24 只,发行规模达到1127.9 亿元,约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的36%,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发行市场。资金投向涵盖污染防治、资源节约、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等多个领域。同时,绿色债券品种也日益丰富,发行品种已覆盖至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熊猫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多种产品类型。不仅如此,自2016 年初以来,绿色债券现券交易额稳步上升。截至9 月12 日,绿色债券现券交易规模累计达到1057.1 亿元,绿色债券二级市场交易整体较为活跃,绿色金融债表现尤为突出。
海通证券债券融资部副总经理李一峰分析认为,推动绿色债券市场的最大动力,是主管机关对绿色债券的支持力度和投资人对绿色债券的认可程度。目前,这两方面的表现非常积极,主管机关对绿色债券审核速度相对较快,投资人方面也很认可,而且目前其利率普遍低于债券市场利率。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全球首个政府主导的较为全面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凸显出绿色金融上升至国家战略的重要地位,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开创绿色债券发展新局面提供了有效指引,有助于将各种绿色金融工具和产品纳入到统一框架,有助于提高效率,发挥协同效应。业内专家普遍表示,可以预见,未来中国绿色债券的市场将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在业内人士看来,《指导意见》为政府、社会资本各参与方提供了不同品种的绿色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并从操作层面进行了基本要素的搭建,从监管层面也提出了创新举措和一定的强制性的措施。但也要看到,《指导意见》具体的落地方法尚需各方机构尽快协调,尤其是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的培育、创新的绿色金融工具的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监管以及标准的统一更需要相关部门尽快落实具体措施,共同助力绿色金融的良性发展。
采访中,绿色债券如何保证“绿色”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话题。绿色债券区别于普通债券的最大特点就是“绿色”二字,即发债募集资金应用于能够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项目和领域。“对于投资者而言,仅仅依靠发行人自身宣称绿色并不足信,需要有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和认证。”有专家说。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部副总监刘蔚认为,绿色债券发行的质量比数量重要,绿色债券市场要做到“规范起步,健康发展”,希望每一单绿色债券都在绿色的鉴证、可持续性的评估、未来的绿色绩效评估等方面做到规范和标准。里昂商学院副校长、亚洲校区校长王华也提出,绿色债券是金融界和环保界等多方交集的领域,市场各方应共同参与绿色债券生态体系的建设,制定更加清晰的“绿色”标准,提高“绿色”标签的含金量和公信力。
中债资信分析师杨勤宇认为,借鉴国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经验,第三方出具评估意见已成为绿色债券市场蓬勃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对于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尚无强制性要求,在现有监管框架下,央行、上交所、深交所均在开展绿色债券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指出“鼓励申请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法人提交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估或认证意见”。在监管层的积极倡导下,现有发行的绿色债券中,超过八成进行了第三方评估,并在发行前披露评估报告,以提高其市场认可度。
“通过对我国境内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质量要求的统一,提高认证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可比性,确保发行人的发债框架符合相关标准,提高发行人筛选绿色项目、衡量项目环境效益的能力。伴随相关政策逐步完善,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重要性愈加凸显。”中诚信国际日前发布的报告认为,《指导意见》明确指出研究探索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为提升绿色债券的公信力指明方向。
一直以来,央行鼓励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中引入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鼓励第三方评估或认证专业机构对绿色金融债券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发展及其环境效益影响等实施持续跟踪评估。而《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未来要进一步完善绿色相关规章制度,研究探索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为提升绿色债券的公信力指明方向,进一步强化了独立第三方机构的作用。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研究探索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有利于提升绿色债券的公信力。通过对我国境内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评估质量要求的统一,将提高认证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和可比性,确保发行人的发债框架符合相关标准,提高发行人筛选绿色项目、衡量项目环境效益的能力。
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此前接受采访时曾强调说,《指导意见》提出了下一步完善绿色债券市场的若干发展方向,包括“建立和完善国内对绿色债券的界定标准”,其目的是防范监管套利的风险,也有助于降低投资者对绿色债券的“搜寻”成本;“研究探索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以保证第三方认证和绿色评级能客观、有效评价绿色债券发行人和支持项目的环境效益,并强化发行人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