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证监会颁布实施两部基金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月2日,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颁布实施《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
12月2日,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颁布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给予18个月的达标过渡期安排。本规定颁布实施后第12个月、第18个月,专户子公司各项风控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的比例应当分别不低于50%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