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两个好朋友。
A:你能借我 20 元吗?
B:不好意思,我只有 10 元,给你。
A:那你得记着你欠我 10 元。
B:好,我明天还你。
…….
原来,还特么有这么借钱的!
回到正经事上来,大家在现实生活中肯定都多多少少的遇到过一些借钱的情况。只不过,很多时候的借钱都存在于熟人之间,因此,也就无所谓收取利息的问题了。
可如果借钱的人不是熟人呢?假如只是有朋友从中搭桥而彼此简单认识呢?在这种情况下,收取利息似乎就是理所应当的了,尤其是在对方所借款项额度较大的时候。可是,你真的知道,这利息该收取多少吗?
对此,我们先来看一下法律的规定。按照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 24%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 36% ,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 36% 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上述规定,相信大家一定注意到了,这其中有两个关键数字——即 24% 和 36% 。所以,这其实就是给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三个区域——即不超过 24% 的区域、超过 36% 的区域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区域。而对于这不同的区域,法律的保护程度是不同的。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举例说明。
首先,当借钱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 24% 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比如大傻向二傻借钱,约定利息 20% ,但是到期后大傻拒不支付利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当二傻起诉后,法院肯定是会强制大傻支付利息的。
其次,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处在 24%~36% 之间,那么法律是不会反对的。
比如大傻向二傻借钱时约定的利率是 30% ,并且大傻已经按照 30% 给了二傻利息,可之后大傻又想把超过 24% 的部分要回来。这样是不行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最后,如果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 36% ,那么超过部分的利息是无效的。
比如大傻向二傻借钱,约定利率 40% ,大傻也按照 40% 的利率给了二傻利息。可当大傻知道 36% 以上无效后,他找二傻想把超过部分多给的利息要回来。那么,法院是支持的。
所以,由上可知,如果你在借贷的时候想收取利息,可是你又不想受到法律的指责。那么,约定收取的利息最好是不要超过 36% 。否则的话,你即便是赚到了法定数额内的利息,恐怕你也得惹上一桩烦人的官司。可如果真是如此,那我们却又何苦为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