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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朋友借钱不还?牢记这四个注意事项

时间:2017-01-18 19:57:52    作者: xiaowei    来源:巴中在线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年来,民间借贷可谓无处不在,因民间借贷纠纷引发的民事诉讼也逐年增加。那么,如何在借贷关系中尽量规避风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

  对此,小编经多方求证,给大家总结出以下建议:

  1、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难获优先受偿权

  借款人大额借款并用房地产或车辆作为抵押,甚至将房产证或车辆行驶证交给出借人,但未办理相关手续。出借人到时没有收回借款而诉至法院时,并不能行使房地产或车辆拍卖所得款项的优先受偿权(即在同等条件下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的权利)。

  因此,当事人要想行使优先受偿权,那就必须到房地产管理机关或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银行凭据、款项往来证据要保存好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为避免虚假诉讼和实际上未履行借款支付行为的情况,法院对大额借款将要求当事人说明资金来源、交付方式甚至资金去向并提供相关证据,而并非凭一份借条或借据就可以作出判决。

  所以,当事人应当保存好银行凭据、款项来往等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3、只有借款合同,不能认定已实际履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了款项后合同才能生效。

  所以,借、贷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后,交付款项时还应出具借条或借款收条,当然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上明确注明借款已交付,或者约定通过银行交付并保留银行支付凭证。

  4、担保签名要谨慎,内容条款需看清

  借款人、担保人在借贷合同或借条上签名时,要审查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思,特别是借款数额、还款时间、利息约定和担保内容及方式。同时,绝对不能在空白纸张上或空格的借贷合同或借条上提前签名,以避免事后填上的内容不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思。

  最后,民间借贷作为借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看似十分简单,但实际上问题并不少。尤其是当亲戚朋友间出现大额借款而处理不当时,结果将很有可能导致情钱两空的尴尬境地。所以,大家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应尽量提前采取好各类风控措施,以避免纠纷和风险的发生,并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借钱 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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