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全省‘四个着力’推进情况”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九场发布会上获悉,辽宁今年将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国家政策出台后,我省将立即着手落实,确保及时把新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连续12年提高基本养老金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04年起,我省连续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均增幅在10%左右,去年,我省按照略高于6.5%的全国平均水平同步提高了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连续12年调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已经从2004年的581元提高到2016年的2304元。截至2016年底,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99.1万人,其中退休人员642.4万人,2016年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总支出达到1790亿元。
为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我省出台了《辽宁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意见》等政策文件,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督促各地区、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保费征收、增加财政补助预算安排、强化支出管理,确保基金规范运行。认真开展中期和远期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测算工作,争取中央财政政策和资金向我省倾斜。积极应对养老金支付风险,省财政安排并拨付资金60亿元,同时配合省人社厅落实各市上解40亿元任务,形成100亿元用于充实养老风险基金,切实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
今年力争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以上
今年,我省努力实现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保持就业局势稳定。2017辽宁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针对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将实施精准帮扶。即根据就业困难群体不同情况、特点和不同层面的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比如,针对有就业需求的困难人员,提供合适的岗位信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针对有技能需求的援助对象,及时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量身推荐不同的创业项目;针对通过市场手段仍无法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同时,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持续深入开展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帮扶等援助服务。
去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2.1万人,镇登记失业率3.81%,低于4.5%的年度控制目标,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87.8%。全省培训城乡劳动者30.3万人,帮助5万名新产生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引导112.4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省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全省提供创业担保贷款22.3亿元、涉及2.3万人,扶持创业带头人1.5万人、带动就业9.6万人。
全省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据统计,我省企业养老、城镇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99.1万人、2376万人、665.4万人、886.4万人、789.4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同步提高了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全省月人均水平达到2304元。同时,全省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全省月人均失业金提高到101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和70%。
减半征收企业和个人失业保险费,为企业减负24亿元。调整了各统筹地区的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标准,平均费率由1.5%下调到1%。此外,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缓解了城镇居民大病医疗费压力。
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7%
2016年,我省重点抓住劳动合同对于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根本性作用,加大劳动合同制度落实力度,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3.7%。
同时,我省出台了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保法律法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去年,全省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争议仲裁调解为劳动者追偿工资等待遇22.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