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可延长至明年6月30日-当前讯息
为进一步助小微企业纾困,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将延长。
11月1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相关资料图)
为了推动政策迅速落地、见到效果,《通知》还针对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完善配套政策、强效果跟踪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合理确定延期贷款的到期日及结息方式
《通知》所指的小微企业贷款,包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为推动政策平稳落地,《通知》明确,各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生产周期及资金回笼周期等,合理确定延期贷款的到期日及结息方式,避免集中到期。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及时调整信贷管理系统,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同时,各银行要完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尽职免责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对基层信贷人员因办理贷款延期形成的不良贷款,免于全部或部分责任。延期贷款涉及担保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供给的精确性,《通知》建议,各银行应根据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交易场景等特点,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和线上续贷产品。鼓励各银行适当下放贷款延期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鼓励为借款人提供贷款延期线上办理渠道。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贷款延期申请可“容缺办理”,事后补齐。
在完善配套政策方面,《通知》明确,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产生的流动性问题,人民银行将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信贷资源。继续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严格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此外,金融监管部门需落实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差异化政策。
为保证政策效果,《通知》要求,各银行要主动下沉服务,多渠道了解借款人真实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贷款延期服务,避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业务情况进行定期监测。
为小微企业缓解流动性压力
实际上,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一直是帮助小微企业“续命”的重要手段之一。
今年5月国常会部署的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提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暂时遇困个人房贷消费贷,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彼时,政策明确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人民银行创设了专门的货币工具,为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提供支持。2020年6月,人民银行推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工具。今年1月1日,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转换为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转换后,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银行按照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鼓励持续增加普惠小微贷款。同时,金融机构与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贷款还本付息。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高级分析师冯琳指出,四季度受疫情扰动,一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加剧。从政策层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定向支持力度,能够有效缓解这类市场主体的流动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