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凸显主发起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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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济宁高新村镇银行股权变更事宜获批,该行第二、第三及第七大股东将所持有股份全部转让给日照银行。日照银行受让后,持股比例由51%增至75.6%,实现对济宁高新村镇银行的绝对控股。
近年来,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通过认购定增股份、受让其他原股东股份等方式增持旗下村镇银行股份这一手段已不鲜见。据《中国银行保险报》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十余家村镇银行获主发起行增持,涉及山东、河南、宁夏、山西等地。
为何主发起行频频增持?《中国银行保险报》梳理相关公告后发现,增持原因多在于改善村镇银行资本充足情况、提升决策管理效率等。例如,苏农银行近日公告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旗下靖江润丰村镇银行控制,提升其决策管理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拟收购该村镇银行部分股东股份,持股比例将增至99.71%。
主发起行增持有利于捋顺村镇银行股权结构,提升其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更是村镇银行防范风险的有利举措。
在经营管理上,主发起行能够从财务资金、支付渠道、运营管理、专业人员、信息科技等方面给予村镇银行大力支持,提升村镇银行经营管理能力。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金融稳定课题组此前曾撰文指出,全国约有六成的村镇银行支农支小信贷产品由主发起行移植改进,近七成的村镇银行核心业务系统由主发起行提供。
从监管要求看,2021年,银保监会曾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主发起行向旗下村镇银行进行资本补充。
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苏筱芮向《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主发起行进行增持,一方面能够响应监管号召,为村镇银行抵御风险、化解风险带来积极作用;另一方面由主发起行来牵头增资,相较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实施多轮洽谈来说更加高效,后续有可能成为防范村镇银行风险措施的优先选项。
村镇银行扎根地方,处在支农支小的最前线,保障村镇银行的稳健发展,防范化解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确需主发起行担起大股东职责,发挥引导支持作用。
当然,主发起行也要注意维护村镇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自主权,避免将村镇银行简单视为“支行”进行过度干预,损害村镇银行自身经营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