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天天速看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资料图)
●现金管理金额、产品名称、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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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的审议程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16,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61,49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
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23,690,087.34元)。并于2020年9月14日由中信证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10066580013001747883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445,740.2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416,379.41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24,029,360.8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703,355.15元。
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55号《验资报告》。公司收到中信证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实际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72,615.64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人民币1,755,652.91元的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983,037.2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7,686,392.42元。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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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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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建立投资台账,定期与商业银行沟通比价,根据各商业银行的产品价格及其他服务,报财务总监批准并按公司“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内部的相关部门会签审批流程后,适时选择、调整合作银行和产品;
3、公司内审人员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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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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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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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投向
以上投资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规定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在委托理财期间,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169)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已经对理财受托方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未发现存在损害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安全的不利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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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以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为前提,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认购总额人民币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16.84%,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将产生的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规定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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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