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当前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资料图片)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三支行
●理财产品名称:
“汇利丰”2022年第541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500.00万元
●委托理财期限:
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18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 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61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6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9元,共计募集资金394,016,73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440,29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02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7号)核准,公司本次可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393,600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25,393,6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84.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045,283.04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954,700.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63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 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三支行签署了《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具体情况如下:
“汇利丰”2022年第541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四)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条款
“汇利丰”2022年第5416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二)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国农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三)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4,500.00万元,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四)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股票代码:601288),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总额4,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1.5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 决策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理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