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295家上市公司发布董责险投保计划 已有险企收到理赔申请-焦点精选
本报记者 冷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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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保董责险的上市公司数量持续增加。《证券日报》记者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不完全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已有295家上市公司发布董责险投保计划,而去年为248家。
业内人士表示,在多重因素影响下,我国上市公司对董责险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整体来看,董责险覆盖率仍然较低,主要有部分上市公司对董责险的认识有误区、险企承保相对谨慎、董责险出险案例较少等原因。未来,董责险市场会进一步壮大,一些大额保障可能会出现共保体联合承保等形式。
首次投保公司持续增加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295家上市公司发布董责险投保计划,超过去年的248家以及2020年的113家。
一家保险经纪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近两年,此前投保董责险的上市公司续保率达90%以上,首次投保董责险的上市公司持续增加。
董责险全称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旨在保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职务行为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包括疏忽、错误、误导性陈述及违反职责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而给其个人带来的损失。
“董责险是成熟公司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副教授郝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布意见表示对购买董责险的支持。例如,大华股份独立董事表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过去几年,董责险持续引发资本市场关注。新证券法大幅提升了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诉讼风险,面对众多风险,董责险成为转移风险的重要出口之一。
尽管投保董责险的上市公司持续增加,整体来看,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比例仍然较低。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董责险投保率不足15%。其中原因有三个,一是部分上市公司及董监高对董责险存在一些误解,如董监高往往会忽略过错推定责任等,认为自身只要在权责范围内尽了合理义务、就不会有问题;二是部分上市公司认为,只有财务造假需要赔偿投资者,但这种情况下,董责险不会给董监高赔付,因此没必要购买;三是董责险国外赔偿案例较多,但国内较少,部分上市公司认为赔偿概率较低,对上市公司的帮助不大。
已有理赔申请
随着拟投保的上市公司持续增加,董责险市场持续扩大。同时,随着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面临的诉讼风险敞口不断上升,近两年董责险费率也有所上升。
据达信发布的2022年第二季度全球保险市场指数,亚洲地区董责险价格平均上涨10%至15%,自留额水平保持稳定。保险公司在管理承保能力和自留额水平方面仍持谨慎态度。
从董责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来看,各公司间差异较大。记者随机抽取20家上市公司的董责险投保方案,从责任限额来看,最高为1亿元,最低为800万元;从保费总额与责任限额之比来看,最高可达千分之二十,最低则为千分之三。业内人士表示,董责险定价因素较复杂,需综合考虑投保公司的行业、市场表现、诉讼风险、公司治理、财务状况、舆情以及董监高个人情况等多种因素,因此不同公司间的差异较大。
从董责险理赔来看,长安保险责任险部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该公司尚未接到其承保的A股上市公司发起的理赔申请,但收到了其承保的部分中概股企业的索赔请求。同时,还有部分险企也收到了董责险理赔申请,目前正在处理中。
上市公司还可能根据其自身情况调整董责险投保方案。例如,格林美今年2月份发布董责险购买计划,此后于8月份调整该计划。该公司表示,鉴于其发行的全球存托凭证(GDR)已于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合理规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管理风险和法律风险,根据境外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其拟增加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保险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调整后,新方案的总体赔偿限额与原有方案一致,仍为1亿元/年,保险费用则由不超过5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0万元。
中怡保险经纪执行总监申迪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董责险的成交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是上市公司是否有董监高等要求公司安排董责险,二是上市公司若涉及或计划涉足海外市场,其董责险投保需求一般会更强。
长安保险上述负责人表示,从未来趋势看,我国董责险市场前景广阔,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目前主要难点在于风险分摊机制,从以往的案例来看,部分案例引发的索赔金额可能很高,因此,险企如何控制风险以及如何进行风险分摊成为重中之重,建议保险公司组建共保体,避免单个大额案件引发的索赔风险带来过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