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推动寿险转换长护险 关注老年人长期护理风险-世界时快讯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孙诗卉 上海报道,
10月25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称为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等,决定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以下简称转换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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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转换业务是指人身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自愿提出的申请,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死亡或满期给付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支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在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赔付。
目前终身寿险基本是以死亡为保险金的给付条件,人寿保险保单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为长期护理保险意味着人寿保险保险金给付条件更为多元,将更好满足老龄化社会人们对于护理服务保障的需求。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老年人在生命晚期,失能状况严重,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经济负担,而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的转换业务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做寿险保险金的预付机制,相较于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保险金赔付,这种提前给付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更有意义,对于老年人起到了真正的保障作用。
双险结合 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
事实上,我国早已在各层面积极推广长护险。2016年,我国挑选了15个市、两个省作为第一批长护保险试点地区。2020年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又新增14个城市试点长护保险。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进程加快,老年人口比例不断增长,失能、半失能老人规模也不断扩大。大多数失能老人往往并未患有危及生命的疾病,不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但生活不能自理导致了生活质量的严重下降,同时也给家属带来了巨大的负担。
长护保险的推广与发展正是针对这一情况,对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体系进行的补充。
朱铭来认为,当前的长护保险仍然属于低水平覆盖,一方面覆盖人群有限,另一方面存在保障不足的情况。在此背景下,商业保险仍然存在较大的空间,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完善了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给失能老人的家庭减轻了负担。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的转换业务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做寿险保险金的预付机制,相较于被保险人死亡后的保险金赔付,这种提前给付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更有意义,对于老年人生活起到了真正的保障作用。
相关失能风险数据统计仍需完善
从寿险角度来看,近年来,我国寿险业发展进入平稳期,相较曾经的高速发展态势,近几年寿险增速放缓,终身寿险市场趋于饱和,市场由增量市场逐步转为存量市场,进入行业转型期,传统产品的创新发展或是一大突破口。
业内人士认为,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及其他产品创新,或可改善寿险产品同质化问题。
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表示,探索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转换,能够进一步拓展寿险产品的责任范围,进一步增强寿险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培养消费者的护理保障意识,促进护理保险发展。
当然,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点,尤其是相较寿险关注的死亡率这类相对确定的数据,失能比例、失能程度等数据依然存在空白的部分。
朱铭来认为,保险公司需要明确失能的定义、如何鉴定失能、确定给付标准,对失能风险进行详细的测算等,以确保险企负债端不出现偿付能力风险。
宋占军表示,当前,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已经将失能给付纳入责任范围。保险行业在探索寿险、养老保险产品转换方面已经具有一定基础。如果未来被保险人大规模申请寿险与护理保险转换,需要保险行业加快统计和完善失能发生率等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