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老失能兜底,寿险保单转换护理责任试点起步
为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和保障,银保监会拟启动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试点,被保险人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能够获得保险金赔付
图/视觉中国
【资料图】
文 | 《财经》记者 丁艳
编辑 | 袁满 杨芮
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和保障,已成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工作部署。未来,寿险保单的被保险人将有望通过转换机制,获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两项保险服务功能的转换试点已经开始起步。
10月25日,银保监会已向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其中决定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下称“转换业务”)试点。
转换业务试点的内在含义是,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即被保险人可将人寿保险保单中的死亡或满期给付责任转换为护理支付责任,在被保险人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能够获得保险金赔付。
试点期限和机构方面,《征求意见稿》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展转换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为两年。经营普通型人寿保险的人身保险公司均可参与转换业务试点。
一位接近监管的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关于责任转换相关工作,银保监会此前已经联合多家保险公司做了很长时间的研讨,也是基于目前情况给出的一定解决方案。具体情况需要等转换业务试点后,视市场反馈而定。
据10月26日央视网消息,二十大报告明确,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我国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
上述接近监管的业内人士指出,监管一直在呼吁实施长期护理商业险,但是市场上“水花”较少,监管希冀能够激发护理需求市场。
一位寿险业资深产品经理对《财经》记者表示,转换业务对保险公司而言,短期内投入应该将大于产出,因缺少行业经验,运营效率、客户体验方面可能也很难达到预期。“但从长期来看,随着市场的教育和培养,客户可能越来越能够接受护理产品,寿险存量市场规模将提升,转换业务市场也将可期。”
寿险保单转换护理保险:两种方法
据《财经》记者了解,传统寿险只有身故才可以拿到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失能,寿险保险金无法获得,这时被保险人经济上可能也会出现困难,如果寿险保单可以转成长护险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
而此次银保监会提出的“转换业务”,即人身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自愿提出申请,将处于有效状态的人寿保险保单中的死亡或满期给付责任,通过科学合理的责任转换方法转换为护理支付责任,支持被保险人在因特定疾病或意外伤残等原因进入护理状态时提前获得保险金赔付。
具体人寿保单如何转换为护理支付责任?《征求意见稿》指出,责任转换方法包括保单贴现法和精算等价法两种。其中保单贴现法适用于被保险人已进入约定的护理状态。该方法下,人身保险公司以身故保险金折价的方式,将原本在身故时才能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提前作为护理保险金给付给被保险人。
精算等价法则适用于被保险人尚未进入约定的护理状态,该方法下,人身保险公司将人寿保险的部分保单价值作为转换基础转换为长期护理保险的保单价值,并以转换后长期护理保险的保单价值计算长期护理保险保额;在申请办理转换业务后如被保险人进入约定的护理状态,人身保险公司按转换得到的长期护理保险保额进行给付。
就转换业务规则方面,保单贴现法和精算等价法两者产品范围不同。保单贴现法的产品范围是销售时未附加其他人身保险产品且保险金额平准的个人普通型人寿保险保单,且保单合同生效时间超过2年;而精算等价法的产品范围则是选取个人普通型人寿保险。
不过两者责任转换方法判定条件相同,皆为被保险人进入约定护理状态罹患10种特定疾病,或者因意外伤害达到《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第1至3级伤残。其中,10种特定疾病包括严重脑中风后遗症、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脑损伤、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双目失明、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瘫痪和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值得注意的是,一位保险业资深精算人士表示,传统终身寿险保单确实比较少,但近年增额终身寿险销量很好。据该精算人士指出,这或许是在为增额终身寿寻找出路,将增额终身寿转成长护险,比再过些年部分集中退保稳妥。
该精算人士认为,《征求意见稿》给出的两种责任转换方式,保单贴现法不适用增额终身寿险,而精算等价法则应该适用。
《财经》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更鼓励使用保单贴现法进行业务转换,其指出,鼓励人身保险公司在开发普通型人寿保险产品时,在保险条款中增加使用保单贴现法进行保险责任转换的内容,为被保险人扩展提供长期护理保障责任。
目前转换业务的市场空间如何?一位业内资深保险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现在转换业务还只是试点,未必所有公司都会参与;另一方面,现阶段长期护理产品市场规模很小,市场对寿险转护理的需求应该比较有限。
从产品方面而言,上述业内资深保险人士具体阐述道,长护险是比较纯粹的保障型产品,但买终身寿险的消费者一方面为了财富传承(传统终身寿),另一方面则为了收益、抵抗通胀(增额终身寿);而定期终身寿则现价比较低,转换意义较小,两全险通常都搭配其他产品销售,主要也是返还功能。所以投保寿险的消费者出发点和长护险完全不同,应该较少会有意愿将寿险转成长护险,除非已经达到护理状态、且经济比较紧张的消费者。
同时,一位长护险经营相关人士亦认为,目前转换业务只是做存量保单的转换,在规模上应该不大,因为终身人寿保险保单较少,经过层层漏斗,该转换业务可能性较小。但同时,该长护险经营人士认为,可以试试市场的反应,以后可以作为一个销售卖点。
长期护理需求蓝海:失能老人4000万
而此次银保监会将人寿险和长护险账户打通,是通过商保的方式对社保“第六险”长护险进行补充。据瑞再研究院与保险业协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测算,2021年中国城镇地区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保障缺口规模约为9200亿元,并预计将在2030年达到近2万亿。
一位外资险企产品经理对《财经》记者表示,此次监管将人寿险和长护险进行转换,亦是希冀能够加强长护险推广,长护险对失能老人保障作用较强,但保险公司方面销售得较少,所以大多消费者并不了解、甚至没听说过。
早在2020年,银保监会就曾联合12部委印发《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的发展意见》中提出,研究建立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今年3月,银保监会再次提及,要探索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转换机制,鼓励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
据10月26日央视网消息,二十大报告明确,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其指出,截至2021年底,我国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他们不同程度需要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中国从2016年开始试点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至今已经覆盖全国49个城市、1.45亿人,全国累计172万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亦着重提及,要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但目前长护险的发展仍存瓶颈,长护险自2016年6月人社部开始主导试点以来,虽迅速在全国范围铺开,但相较于重疾险、医疗险等大类险种相比,长护险认知程度较低,市场缺口亦较大。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曾对《财经》记者表示,长护险肯定要发展,但是也要看每个省的经济实力,目前长护险筹资渠道有问题,企业方面压力很大。
据南开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系教授、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阐述,长护险筹资途径主要包括财政投入和增加征缴这两项,目前这两个方向压力都很大。长护险相当于在社保五险的基础之上增加第六险,一开始起步的时候只能从医保基金中先划拨一些做起来,但这并非可持续模式,可持续模式一定是要单独征缴、单独核算。
“增加长护险征缴相当于增加企业负担。如果在医疗保险的保障内容中增加长护险,相当于增加财政负担,因为医疗保险主要靠财政补贴,现在经济下行,各级财政都在收紧。”朱铭来如是分析筹资来源两难境况。
谈及开展人寿保险和长护险转换业务试点初衷,银保监会方面表示,加强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和保障,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工作部署。在现阶段长期护理保障需求增长、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存量寿险产品开展转换业务,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提升长期护理保险供给能力,缓解失能人群护理费用压力。
而为了保证转换业务的质量,《征求意见稿》强调,银保监会及派出机构要密切关注转换业务试点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和督促人身保险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操作流程和内控制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同时,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反映转换业务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严肃处理夸大、不实宣传转换业务及监管政策,欺骗、误导投保人申请办理转换业务。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暂停涉事人身保险公司开展转换业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