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选择三地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世界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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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2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环境权益也能成为真金白银!近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通知,为做好我省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拓宽环境权益融资渠道,已启动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区域和合作银行申报工作,首批次将确定2个市州、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区域。
今年融资规模有望达50亿元
所谓环境权益抵质押融,通俗说就是一家企业在完成减排任务的前提下,通过污染治理、结构调整及加强管理获得了富余排污权指标,可以用此指标为抵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目前,北京、浙江、上海等地已对环境权益融资进行了有效探索。
试点工作方案显示,纳入本次试点的环境权益抵质押物主要包括排污权指标、碳排放权配额等;其他环境权益如用能权配额、取水权、节能量、绿色电力证书、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以及湖南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等,根据环境权益交易体系建设情况,逐步纳入抵质押物范围。
根据规划,湖南力争2023年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规模达50亿元左右,2024年超过100亿元,2025年超过200亿元。
将在三个区域率先进行试点
2023年2月28日前,湖南各市州、县(市区)可遵循自愿原则,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申请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首批次将确定2个市州、1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区域。
试点城市的申报条件及要求,通知也作了相关规定,要求区域的绿色金融发展基础比较好;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共同约定风险补偿资金规模,按1:1比例共同出资组建风险补偿资金池,其中市州首次出资规模为1000万元,县(市区)首次出资规模为500万元;有专门的人员队伍从事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等。
对于申报试点的合作银行,也是自愿申请原则,但没有数量上的限制,要求是省内依法设立的法人银行机构或非法人银行机构省级分行(有在试点区域正常发放环境权益贷款的网点);开发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相应的信贷产品,加大对绿色信贷的有效投入;建立专门针对环境权益贷款的授信体系、审贷流程和快速审批通道(原则上15个工作日以内),贷款期满后建立方便快捷的续贷展期机制,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不超过100个BP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