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券商遭股东违规减持 A股“无心之失”何时了?-当前视讯
11月28日,华安证券公告称,公司股东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创业”)因未充分理解相关规定,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后的90日内,出现了未披露减持计划而减持的情形。
尽管新实施的证券法加大了对违规减持的处罚力度,但最近一段时间仍有不少上市公司股东出现了各式各样的违规减持现象,涉事公司也往往以“失误”进行解释。加强监管力度,引导上市公司股东规范减持,仍任重道远。
(相关资料图)
4天套现近1400万元
11月9日,华安证券股东东方创业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在今年8月8日至11月8日的3个月里,东方创业累计减持华安证券100万股,累计变现518.1万元,持股比例也由5.0087%降至4.9874%。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方创业不再是华安证券持股5%以上股东,由于没有和该公司其他股东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不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减持动作完成后,券商板块迎来异动,华安证券股价也连日上涨。东方创业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后,于2022年11月15日至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再次减持所持华安证券股票275万股,累计减持金额1388.4万元,减持股份数量占华安证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585%。
短短4个交易日的减持金额,比此前3个月内的累计减持金额的两倍还要多。
不过,这一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大股东依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遵守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换言之,东方创业本次减持区间在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且未在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及公告减持计划,未遵守上述相关减持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减持行为,东方创业出具书面说明称,并非其主观故意行为,主要系对减持相关规定解读理解不充分,已进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并就因此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同时,东方创业还承诺,后续将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则,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华安证券也表示对该事项高度重视,将进一步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监高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则,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多家上市券商遭减持
近两年,尽管券商板块被持续低估,但上市券商股东的减持步伐却并未放缓。以华安证券为例,进入2022年后,该公司已相继发布3个股东减持计划公告。除前面提到的东方创业外,截至11月6日,安徽国控集团和皖能电力合计减持9697.66万股华安证券股份,占总股本的2.06%。
事实上,仅在11月,就有南京证券、华安证券、中银证券等3家上市券商的股东完成了减持计划。其中,截至11月9日,江铜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江铜财务合计减持2741.36万股中银证券股份,占总股本的0.99%。截至11月4日,南京高科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600万股南京证券股份。
翻阅上市券商公告可以发现,2022年以来,已有多家上市券商发布了股东减持计划,涉及券商包括红塔证券、中银证券、天风证券、南京证券、华安证券、中金公司和方正证券等。
最近的一个减持计划于11月4日晚间披露,中国信达因公司经营需要,拟于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5月2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65亿股方正证券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00%。
而中国信达系通过抵债方式获得方正证券股权,并于2021年9月才获得证监会批准。这也意味着,中国信达正式持有方正证券股份刚刚过去一年多。
虽然一些上市券商的股东陆续实施减持行为,但研究观点仍旧看好券商板块的后续行情。中信建投非银研究团队近日表示,短期来看,疫情防控放松和美联储加息放缓的预期有所兑现,市场转而担忧防控边际宽松后疫情数据反弹而对经济复苏的进一步扰动;中期维度,2023年宏观经济好转、货币政策保持宽松的概率较大,且长期来看资本市场或因全面注册制持续扩容,券商板块逻辑通顺,当前估值安全边际充足且赔率足够大,投资者可关注券商板块的回调机会。
无心之失原因何在?
纵观A股市场,违规减持非故意为之的现象可谓屡见不鲜。
11月24日,上市公司声迅股份发布致歉公告称,该公司监事贾丽妍因其配偶误操作,在未披露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1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900股。
有意思的是,该公司股价近期暴涨,收盘价从11月14日的25.22元/股涨至11月23日的40.9元/股。
同样也在11月24日,新华制药公告称其第三大股东以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华鲁投资因违规减持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指出,华鲁投资于2022年4月认购新华制药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3709.20万股,增持后华鲁投资及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为39.86%。但增持后不过7个月时间,华鲁投资就于11月10日至11月14日合计减持新华制药414.32万股,涉及金额0.99亿元。本次减持均价在23.90元/股左右,与当时参与定增的股票价格6.74元/股相比,有着较大的利差。
观察过往案例,不少上市公司通常将违规减持归结为“失误”“对法规理解不充分”等无心之失。
例如,东威科技11月2日公告称,公司特定股东谢玉龙在“未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7月30日至10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了50万股股份,成交金额达7561万元。
东威科技称,谢玉龙此次违规减持是“对减持承诺理解的偏差导致误操作”。事实上,这并非是东威科技股东的首次“误操作”减持。就在今年7月11日至7月19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了20万股,比此前公告的减持数量多出5万股,原因同样是“误操作”。
今年5月24日,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因未按承诺进行信息披露和违规减持,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亿元的罚款。上海瀛翊给出的违规理由同样似曾相识——上海瀛翊减持前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81%,未达总股本的1%,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上海瀛翊在公司A股上市时已经作出了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编辑: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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