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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科技:抚州市志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来源: 证券之星 时间: 2022-12-22 14:43:56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2月21日新元科技公开信息显示,抚州市志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廖凤明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根据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元科技)于2022年9月23日、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西国联大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大成)持有新元科技8.63%股份,抚州市志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在2022年3月11日将所持国联大成70%股权转让给廖凤明,并于3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抚州市志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廖凤明通过上述方式,间接持有新元科技股份的比例变动超过5%,但直到2022年10月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处罚决定如下:

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新元科技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新元科技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61亿元,同比下降13.69%;归母净利润3576.61万元,同比下降31.66%;扣非净利润2723.96万元,同比下降34.08%;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9004.23万元,同比下降53.5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72.35万元,同比下降128.4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527.23万元,同比下降134.36%;负债率49.95%,投资收益669.36万元,财务费用380.89万元,毛利率35.3%。

新元科技(300472)主营业务: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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