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召开全市校外供餐单位集体约谈工作会议
12月10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温州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校外供餐单位集体约谈工作会议,全市18家校外供餐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会议,并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
会上,温州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对近期全市校外供餐单位全覆盖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剖析讲解,再次明确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及工作规范、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及风险点。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处长陈晓丹表示,学校供餐群体特殊,供餐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极高,校外供餐单位具有一次性加工制作供应量大、辐射范围广、食用人群庞大等特点,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高风险业态之一,因此要求全市校外供餐单位应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会议结束后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时刻谨记“风险和责任”,树立风险意识,增强责任感,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温州共有18家校外供餐单位,相关从业人员有近千人,食品供给177所学校、10万余名师生。这18家校外供餐单位在会上分别签署了《食品安全承诺书》,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切实保证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据悉,这次集体约谈、业务培训是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外供餐单位专项整治的第一阶段,后续紧接着将开展自查自改、集中整治、全覆盖“回头查”等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从严处置并将结果通报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停止从被通报的问题单位进行订餐,严禁涉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带病配餐”,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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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要求,校外供餐单位要做到“三严”“三禁”:
“三严”
(1)严格执行人员健康体检和岗前晨检规定,场所要彻底清洗消毒,尤其是防疫形势严峻的当前,要加强场所、人员防护管理。
(2)严格落实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
(3)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确保来源可靠、途径合法。
“三禁”
(1)禁止采购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品种。
(2)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制售冷荤冷菜。
(3)疫情防控期间,禁止采购进口冷冻肉和海鲜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