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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司法局“三步走”推进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来源: 市司法局 时间: 2021-12-20 14:55:38

嘉善县司法局作为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三步走”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一、夯实基础,加强执法协调监督队伍建设。一是明确县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县司法局专设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科,配备专职监督员3名,具体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监督。探索在县司法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二是配强县级部门监督队伍。25个县政府部门设置法制法规科室,由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且执法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目前,全县县级执法机关配备专兼职执法监督人员131人。三是整合基层执法监督力量。深化法制室与司法所机构合署、队伍整合,明确司法所(法制室)作为各镇(街道)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负责本地区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配备专职副主任8名,专兼职法制员19名,确保人员配备情况与承担的协调监督工作任务相适应。

二、数字赋能,用好信息化监督手段。一是深化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基层应用。做好各镇(街道)行政处罚案件程序网上流转、活动网上监督、决定实时推送、信息统一公示。2021年至今,省统一行政处罚系统共录入各类行政处罚案件618件。二是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系统。实现执法机关间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的线上规范移送;执法机关之间线上有效协作配合;行政争议案件线上及时研判、协调化解等功能。截止目前,共录入行政机关间移送案件23件,向公安移送涉刑案件19件。三是推广运用行政处罚办案全过程数字化记录平台。将各镇(街道)的行政处罚办案全过程纳入数字化监管,填补基层行政执法数字化监督空白。目前,该系统已完成建设,开始试运行。

三、多方联动,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合力。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长效沟通机制、线索移送机制、联合巡查机制。2021年以来,县司法局和县检察院共开展联合巡查活动2次,督查执法单位5家,整改各类问题11个;县司法局移送县纪委、县监委部门怠于履职、随意执法风险的案件线索2条。二是推行与县委巡察联动协作。以县委依法治县办法治督察为抓手,推行法治督察与县委巡察联动协作。2021年,实地督察巡察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累计发现各类问题10个,均督促并有效整改。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加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适当提高企业、律师和新闻媒体等行业从业人员的选聘比例,优化队伍结构,共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6名,提升行政执法的知晓率、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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