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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工作亟需加强

来源: 德州市审计局 时间: 2021-12-20 14:52:01

农村社区污水处理既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两区同建”工作的持续推进,禹城市新型农村社区相继建成,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工程也同步实施,为构建和完善城乡污染治理体系、营造和谐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日,禹城市审计局在开展审计时对农村社区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通过对全市21个社区污水处理站运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后,发现部分污水处理站不能正常运转未发挥有效作用,更有甚者处于“有人检查就开,无人检查就关”的“打游击战”局面,违背了污水处理站建设的初衷,浪费了投资,给生态环境和周围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带来威胁,群众反响较大。

经审计人员现场调查了解,这些污水处理站不能正常运转的原因多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有的站点是选址不合理,经实地查看,有的污水处理站建在居民楼下,因其运转时产生的噪音较大,影响到周边居民夜间休息,因此只能白天运转,致使污水处理站效用发挥“大打折扣”。二是运行经费存在困难,农村社区人口规模与居住密度都远低于城市,排污量有限,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运行成本普遍偏高,在县级财政部门“过紧日子”的形势要求下,单纯依靠财政拨款难以长久维持。三是设施处理能力不足,从抽查的社区污水处理站来看,有的污水处理设备功率偏低,与社区污水排放量不匹配,无法满足社区污水处理需求。四是缺乏对运行工作的有效监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都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运行维护,乡镇和环保部门“过份依赖”第三方,对污水处理设施实际运行情况监督不到位。

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打造良好的农村宜居环境。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一是针对当前污水处理站选址不合理和设备不能满足日常需求的现实,应在做足前期调研考察基础上,科学规划选址,因地制宜,增设污水处理设备,确保污水处理设备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二是探索创新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环保服务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为政府财政减压松绑,解决财政投资经费不足问题。三是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监管、责任到人”原则,细化职能职责,构建镇街、环保部门和第三方运维单位“三方”管理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定期开展日常检查维护,确保各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四是扩大社会公众监督,设置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自治,主动监督设备运营状况及水质排放情况,确保社区污水处理站发挥应有效益。(安立娟)

标签: 社区污水 污水处理 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