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积极应对我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市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到不外出聚餐、非必要不进入室内娱乐休闲场所、不从事跨县域活动。
2、封控区要实行人员封闭隔离、足不出户,严格实施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管控区要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严禁人员聚集;防范区要强化社会面管控,落实非必要不离开原则,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3、加强发热门诊、零售药店等哨点监管,加强对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酒店、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
4、各类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抗生素、抗病毒、咳嗽感冒类药品,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对该报告不报告的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景区景点要进一步强化预约、限流、错峰等措施,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对外开放。
6、严格落实落细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管控,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
7、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全封闭管理,非本校(机构)人员不得进入,并暂停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的其他聚集性活动;在校师生员工每日做好测温亮码,非必要不出所在县域;学生家长离开县域要向学校报备。
8、各级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守企业小门,在严格测温、亮码和查验行程码的基础上,原则上不接受非本单位职工入内。
9、加强企业职工宿舍管理,引导不串门、少聚集。各村(社)在属地镇乡(街道)指导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制度,全面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和消杀工作。
10、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11、会议、论坛等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不办就不办,倡导线上举办,尽量减少线下参加人员规模,减少人员流动、集聚。餐饮单位暂停提供堂食。
12、暂停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室内密闭场所开放。
13、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广大市民群众树立节庆文明新风,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