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经济 >

《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修改案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来源: 局水政水资源处 时间: 2021-12-22 11:33:33

近日,《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修改(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已于12月8日公布施行。

《条例》是我市也是我省首部水资源保护专门性法规,自2016年施行五年来,为保护绍兴水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条例》实施五年来,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国家和省出台了新的法规以及原有上位法的修订,原《条例》中部分条款需进行相应的修改。根据绍兴市人大工作计划,我局组织人员收集整理《条例》实施以来有关上位法修改情况条例,并在去年立法后评估的基础上,赴各区县(市)和基层管理单位开展调研座谈,听取各地、各部门对《条例》实施情况和对《条例》修改的建议意见,起草修正草案,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和法工委又分别对《条例》修订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座谈,征求各部门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并和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本次修改共涉二十余条条款,主要变化有: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情况,调整了部分职能部门名称和职能。二是进一步明确基层在水资源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三是根据实际工作增减了相关条款或内容,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是修改部分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

标签: 案获省 建议意见 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