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经济 >

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来源: 金华日报 时间: 2021-12-22 16:58:11

12月7日,从市人力社保局传来消息:日前,人社部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制定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管理办法》明确,触犯相关条款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交通出行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最长期限可达3年。列入期间偿还拖欠工资的,自改正之日起满6个月,且作出守信承诺,可申请提前移出。

“《管理办法》是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营造守法诚信劳动用工环境的重要手段。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制度的运行,有利于通过多部门联合惩戒和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提升规范用工意识,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诚信有序、良性发展的用工环境。”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您在金华遭遇欠薪纠纷,可向当地矛盾调解中心或劳动监察机构反映。

标签: 逾期未支付 惩戒名单 拖欠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