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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给用人单位和人才放权松绑

来源: 宁波日报 时间: 2021-12-29 15:51:50

向行业龙头企业授予职称自主评价权,向高校院所授予甬江引才工程经费及项目自主管理权,向重点平台授予自主认定人才可直接享受市级人才政策,自主遴选人才项目直接认定入选市级人才工程;给予科技项目支持者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给予顶尖人才举荐权……

前天下午,市委人才工作会议暨2021中国浙江·宁波人才科技周综合启动仪式上,一项既不涉及资金,也不涉及荣誉的现场环节,让甬城广大人才倍感振奋。放权、松绑、信任——对话人才,听到了被反复提及的关键词,也真切感受到大家对于这项改革的满满期待。

束缚

看不见的“条条框框”

申报要材料,中期要考核,结项要验收;大量的表格要层层填写申报,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分散精力……对于不少科研人才来说,这些都是看不见但又绑住手脚的“条条框框”。

在成为宁波大学科技处处长之前,李砚硕还有个身份,是学校引进的学术领军人才,入选了宁波市重点人才计划。作为一名长期和研究、实验打交道的科研人员,他有更多的感同身受。

“在申请项目书里,必须列明哪怕是一个试剂的使用、一笔电费的开支。要知道,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性研究,都有其自身规律,探索性和不确定性都很强,真的很难完全按照生产型企业的条条框框去考核去衡量。”李砚硕说。

于是,一些奇奇怪怪的操作成了有的科研人员的“无奈之选”:为了应对考核验收,不得不专门聘财务秘书帮忙;为了确保经费结余不被财政收回,到了年底突击使用;为了避免“用买醋的钱去买酱油”,在经费使用上被束缚住了手脚……

放眼全国各地,这样的情况都不同程度存在。

这些年,随着各地对人才工作和科研创新的重视,普通省属高校每年可申请到近亿元的人才经费,其中地方财政占了大头。在把这些经费花在刀刃上的同时,如何体现信任人才尊重人才的导向、充分释放人才活力,成了近年来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课题。

放权

给予引才用才自主权

仪式现场,宁波人才新政发布,其中一条就是要突破原有体制机制模式,首次实行“两个直接”“三个自主”,即甬江实验室自主认定的人才直接享受市级人才政策,择优举荐的人才项目直接入选市级人才工程,以及职称自主评聘、项目自主管理、薪酬自主确定。

同时,我市明确将对财务制度健全、经费管理规范、内控体系完善的市属或部省属高校院所及“大优强”企业等用人单位授予充分的经费自主管理权,用人单位审核确认后,即可直接拨付项目资助经费。

此外,对经宁波申报入选省“鲲鹏行动”计划的专家和甬江引才工程“鲲鹏人才”择优举荐的40周岁以下团队核心成员,符合当年度甬江引才工程公告申报要求,且全职到岗3个月后,可直接入选。

“直接举荐人才这一点,对于我们稳定团队和吸引优秀人才,是非常大的利好。”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旗舰人才”研究员陈新民表示,过去,一些引入的优秀人才不一定符合市里的人才认定框架,但确实在关键技术攻关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了新政的支持,对这样的优秀人才可以直接举荐、认定,让他们一到宁波就能获得人才项目支持,享受购房安家等一系列政策优惠。”

与此同时,宁波几年前就开始探索工程技术职称领域企业自主评价,目前已有48家龙头企业开展试点。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中心模具设计科副科长朱承旭,入职后表现出色,却因专业不对口无法在原有职称申报体系中晋升。试点后,企业自主评审采用积分申报方式,很好地解决了他的问题,也为企业专技人才的自主发掘和培养找到了出路。

松绑

给予人才充分信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为人才松绑,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做到人才为本、信任人才、尊重人才、善待人才、包容人才。

对此,宁波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端人才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在经费支配、资源调度、技术路线决定等方面与所在单位的现有管理存在一定的冲突,削弱了高端人才对科研项目的自主决定权。“我们也希望此次新政能够打破管理制度的障碍,让高端人才有充分的自主决定权,回归到科学家本位,专心致志做好创新研究工作。”

“表面上看上去是‘松绑’,实际上体现的是党委政府对各类人才的充分信任。”李砚硕表示,针对国家杰青、优青项目和省杰青项目等,宁波大学已经开始探索“包干制”,一旦预算需要调整,项目负责人只需要向用人单位备案即可,大大提高了效率。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人力资源处高级主管张立毅也表示,人才工作必须尊重人才发展规律,最大程度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这样才能真正促进人才集聚裂变、创业创新。“当然,松绑的同时,也要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科研项目取得成效。”

标签: 执行项目 人才放权松绑 包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