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持续完善清廉建设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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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清廉建设是浙江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锚定清廉浙江建设新目标,持续完善清单管理推进机制、民情通达反馈机制、基层创新成果提炼推广机制、科学量化评价机制,统筹推进“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文化清新”建设,努力为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探索建立清廉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清单”
11月8日,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推进会在杭州召开,这是浙江省委对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作出部署后召开的首次推进会,会议就扎实推动清廉社会组织建设,高质量高效率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此前,全省清廉公安建设、清廉财政建设、清廉医保建设等推进会相继召开。
这些会议密集召开是浙江省清廉建设迭代升级、全域推进的真实写照。
浙江省委高度重视清廉建设工作,今年9月,在原有八大清廉单元的基础上,将清廉公安、清廉社会组织、清廉财政、清廉市场监管、清廉医保纳入清廉浙江建设重点单元。为保障这些清廉单元建设落地落实,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明确“六督六看”监督重点,以一张清单明任务、一张报表晒进度的形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真正把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起来,形成清廉单元建设的“责任共同体”。据介绍,一张清单明任务,就是实行监督工作清单化管理,相关监督检查室根据职能,结合政治监督清单,分别制定清廉单元建设监督清单,形成任务、责任、问题、落实清单。一张报表晒进度,即实行工作进度上墙,挂图作战,根据清廉单元建设任务,在有关信息平台动态展示工作进度,营造清廉单元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氛围。
为确保监督责任落实,省纪委监委机关成立清廉浙江建设工作专班,实行过程管理、常态督办,强化保障指导。各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监督力量加强协同联动,通过攥指成拳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清廉单元建设质效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