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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检提当选无效之诉 锺东锦呛故意入人于罪

来源: 中评网 时间: 2022-12-20 18:49:4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身兼苗栗县长当选人锺东锦等人的联合竞选总部主委的陈姓男子因涉及贿选遭起诉,苗栗地检署今日下午并针对苗栗县长当选人锺东锦、谢姓及林姓大湖乡乡民代表当选人、傅姓大湖村村长当选人提起当选无效之诉。锺东锦透过办公室回应表示,陈男与自己并无实际往来,地检署故意曲解各当事人之陈述而故意入人于罪,利用司法迫害人民,明显企图藉此影响选举结果,将会搜证向“监察院”检举表达抗议。

选举期间,苗栗陈姓男子身兼无党籍县长候选人锺东锦及大湖乡乡长候选人傅松琳的大湖联合竞选总部主委,陈男涉嫌与丘姓女子、林姓男子,以现金为锺、傅及另外2名大湖乡民代表候选人,和傅姓大湖村长候选人贿选。苗栗地检署调查后,依违反选罢法将涉嫌为5名候选人买票的陈等3人起诉,而今检方也针对锺东锦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锺东锦办公室回应如下:

感到非常遗憾,因为苗栗地检署再次沦为为特定政党服务的工具,完全丧失司法机关应有的独立性。

此次遭地检署起诉的陈姓被告,虽在地方基层选举期间挂名担任联合竞选总部主委,但其与锺东锦并无实际往来,且陈姓男子已在侦查中明确表示,没有帮锺东锦买票,并强调县长选举不可能买票,此亦为地检署于前次记者会清楚表示与候选人无关,没想到检察官竟不予采信,更未秉持无罪推论之原则,且未记取4年前对通霄镇长胡乱起诉贿选及提当选无效,最后经法院判决无罪确定及当选有效。

地检署故意曲解各当事人之陈述而故意入人于罪,利用司法迫害人民,明显企图藉此影响选举结果,严重侵害“中华民国”民主法治之人权,锺东锦办公室将委请律师除依法提出答辩维护权益外,亦将搜集相关证据证明地检署有滥权及为特定政党服务之情事,并一并向“监察院”检举表达严重抗议。

标签: 不予采信 司法机关 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