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评:一房三价?“大数据杀熟”需遏制-焦点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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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一房三价?“大数据杀熟”需遏制
来源:东方网 作者:丁慎毅
1月2日,去哪儿定酒店不同手机价格差距大一事冲上热搜:有上海网友发现用“去哪儿App”预定相同日期、相同房型的一家酒店价格差距大,三台设备显示的价格分别为487元、520元和963元,最高价和最低价相差476元。对此去哪儿网客服表示,会员等级、优惠券、支付方式以及房源供应商不同都有可能导致出现差价情况。(1月2日东方网)
这个回应很及时但不及格。“大数据杀熟”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都予以明确。去哪儿网否认自己是“大数据杀熟”显然难以服人,必须举证三个不同手机用户享受的会员或非会员权益以及平台相应优惠幅度的标准等详细信息。
之前,曾有媒体报导,在平台上订酒店,5部手机5种价格,差价近40元。用手机订酒店民宿,三个使用不同手机的人所获得的同一房间价格分别是556元、870元和1088元。平台客服的回应与此次去哪儿网的回应如出一辙,就像大家都在使用一个标准答案一样。这样玩下去,显然不是消费者愿意看到的。
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不代表对有关主体、算法、产品、服务等的认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备案结果用于宣传和其他商业用途。但政府的包容审慎监管不能成为“大数据杀熟”还在继续的理由,新科技手段也不应成为无良商家攫取利润的黑手。
这就需要政府明确,平台是否是“大数据杀熟”,平台必须主动予以充分举证,提交相关数据信息供监管部门审查,而不是让消费者举证。一旦证明平台是“大数据杀熟”,则要让消费者得到补偿。比如,2021年12月31日,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胡某诉携程“大数据杀熟第一案”二审判决,法院认为,携程APP的《隐私政策》明确载明携程可能将对订单数据用于分析,从而形成用户画像,且消费者胡女士确支付了不合理高价并没有得到适当补偿, 因此, 胡女士关于“大数据杀熟”的诉请有一定事实支持,要求携程对欺诈所涉的房费差价进行退一赔三的赔付。
2022年12月27日,最高法发布了《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其中明确,把握好平台经济发展中的“红绿灯”,稳定发展预期,激发投资活力,助力构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等各方权益均得到有效保护、各方积极性均得到充分激发的平台发展环境,让资本在促消费、稳增长、惠民生方面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充分发挥平台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既要平台的自觉自律意识,也要在监管上继续创新。比如,充分运用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通过提起公益诉讼、跨区域维权等新维权手段,全链条、全方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新维权方式”护航“新消费模式”。当下,随着第一批“阳康”病愈外出,一些地方的酒店和民宿开始爆满,“同个房间三个价”现象不能在继续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