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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正煌委任律师列林智坚33抄袭处 加码再告

来源: 中评网 时间: 2023-01-11 17:53:54


【资料图】

调查官余正煌自诉新竹市前市长林智坚硕士论文抄袭案,台北地院今日首度开庭,余正煌委由律师出庭陈述自诉意见;律师吴俊达说,余是一默默无闻之“调查局”公务人员,却因林智坚参选桃园市长无端卷入此一论文抄袭纷争,余正煌才是受害者,因此透过提自诉来讨回公道。律师也当庭提出比对表格,证明林的论文有“33段落”与余的论文类似。

在开庭结束后,余正煌的律师也将到台北地检署递状提告林智坚加重诽谤罪嫌,张佑齐解释,在抗辩过程中造成余正煌名誉很大的伤害,因此决定提告。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吴政达在法庭上说,台大学伦会已认定林智坚的硕士论文涉抄袭,律师也当庭提出比对表格,证明林的论文有“33段落”与余的论文类似,有些甚至用电脑复制剪贴贴上,连错的都一模一样。

余正煌委任律师表示,余正煌原本不想牵扯其中,但去年7月20日林智坚为了挽救桃园市长告急选情,竟举行记者会并提出不实之时间序列,误导舆论风向及林的支持者,错误认定“余抄袭林的论文”,事涉余的人格清白及任职公务机关之权益,余迫于无奈,才决定委任律师表达“自己论文乃自行撰写”。

余正煌委任律师说,本案余正煌是犯罪之被害人,不仅依法委任律师提出自诉,并提出论文被抄袭之证据,更有台湾大学认定“林智坚抄袭余的之硕士论文”为证,所提自诉完全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殆无疑义。

标签: 公务人员 刑事诉讼法 论文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