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提升纪检监察建议治理效能-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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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违规干预案件等问题专项整治、举办案件专项评查活动……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纪委监委对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开展监督检查。
此前,百色市纪委监委查处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潘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在案件查办的同时,市纪委监委结合该院政治生态,同步谋划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针对违规干预案件、充当司法掮客、靠法吃法等突出问题,提出强化理想信念和党纪党规教育、开展系统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管理等方面建议。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必须找准问题症结,把握整改的精准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方式,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挖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可量化、可检验、操作性强的建议,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建议书的治理效能。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深化运用纪检监察建议四项机制,从一体统筹、规范制发、跟踪整改、内部保障四个方面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把“三不腐”一体推进理念贯穿监督检查全过程,精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组合拳。
针对近年来全区查办医疗卫生领域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会同第七监督检查室向自治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发出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对桂林、梧州、贺州查处医疗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调研分析,指导自治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围绕索取红包、违规操作基建项目、利用耗材采购受贿等三类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的效果。
“开展全区医疗系统腐败问题‘小切口’专项整治,与强有力的督促办理密不可分。”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被建议单位需在60日内向提出建议的纪检监察机关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制发单位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点到为止”。
自治区纪委监委还协调推进全区监狱、水利、人防、粮食购销、供销合作社等重点领域的反腐败工作。自2020年以来,连续3年针对监狱系统腐败问题印发文件,提出开展“系统促治”工作建议,破解责任弱化、制度粗放、监督乏力等制约监狱发展的“硬骨头”问题,推动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制定24项制度,破立并举,有效净化系统政治生态。
梧州市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建议全周期管理机制,深化“室组地”联动监督,将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纳入常态监督。驻梧州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安排专人专抓,对综合监督单位梧州市水利局落实农村供水保障等监察建议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和考核制度,扭转水利工程项目“重建轻管”的现状,推动整改取得实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