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初选案 区诺轩点出三被告属“抗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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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公报报导,47人涉嫌策划及组织参加所谓“35+初选”,被控干犯香港国安法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16名被告不认罪。案件昨日于西九龙法院进行第15天审讯。庭上播放“初选”前夕记者会片段,黄之锋以中英文呼吁市民投票。
区诺轩继续以“从犯证人”身份作供,他在庭上多次提及“抗争派”,法官遂要区在16被告中,逐一指出谁是“抗争派”,区最后点出三人,分别为:邹家成、何桂蓝及余慧明。
案件计划昨日早上播放涉案片段,被告柯耀林迟到逾半小时,解释称误会了法官指示,以为播放片段期间可以避席。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昨日继续播放2020年7月9日“初选”前夕记者会片段,已认罪的被告黄之锋,当日在该记者会上以中英文发言,指“初选”为国安法立法后公民首次表态机会,呼吁市民投票,让国际社会知道“香港人未投降”。同样已认罪的被告戴耀廷,在当日再指“初选”为“公民投票”而非“公投”,重申否决所有议案运用的是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宪制权力;他又解释,政府必须得到立法会批准,才可以动用公共财政。
阅记者会发言誊本代替播片
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李运腾及陈仲衡之后采纳周天行建议退庭,留下区诺轩在书记陪同下,在席阅读2020年6月至7月的五次记者会发言誊本,代替播放片段,以确认内容属实。
午后,区诺轩作供时说,曾于“初选”投票日出席一个竞选活动,涉及一名“抗争派”参选人。被问到什么是“抗争派”时,区指从“初选”后7月15日“抗争派”举行的记者会来归类较佳,记者会中的参加者均自认“抗争派”,相比民主派派系而言,“佢哋企喺一个较进步嘅位置”。法官李运腾追问是否指激进或极端,区答“佢哋都好多元嘅”。
庭上解释何谓“抗争派”
区主动提议以庭上被告为例“尝试向法官阁下说明”,“抗争派”中“邹家成系本土派,系其中一种谂法;何桂蓝系较为有左翼思想嘅人,经济上面追求社会公平。”法官陈庆伟其后逐一读出不认罪被告的名字,请区分辨是否“抗争派”。区指,邹家成、余慧明、何桂蓝为“抗争派”。当问及其他被告,区均称“唔系。”当问及林卓廷时,林露出笑眼,更一度掩面。
周天行其后交代几近完成主问,稍作整理后将于下周一(27日)说明在“同谋者原则”下,将引用哪些他人言行指控各被告。大律师沈士文代表林卓廷及黄碧云要求控方交代各被告加入串谋的时间,法官陈庆伟代为拒绝,指串谋者可以随时加入退出,又指目前仅完成第一名证人的主问,不会要求控方依此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