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因虚假广告被罚3万元背后:年内被罚12次,食品安全隐患犹存-世界快报
近日,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盒马”)因发布虚假广告,被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12万元,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沪市监浦处〔2022〕152022001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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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委托盒风堂(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盒风堂公司”) 对盒马APP中销售商品的广告宣传页面的内容进行设计制作与发布,并约定每个品 SKU(即每款商品)按 150 元/月的标准支付广告费。
2021年2月至2022年7月,当事人通过盒马APP对“咖思美马油洗发液(熊野油脂)”等三款洗发液、护发素进行销售,并在宣传展示页面中写有“防脱发”“防脱 防秃”等宣传语。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查询,上述三款商品均为《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属于普通化妆品,且在配方构成中对应的“主要使用目的”无防脱发功效,故不应对外宣传“防脱发”。
当事人作为广告主,在委托盒风堂公司设计制作及发布前,已知晓上述三款商品为普通化妆品且不含有“防脱发”功效,却因未履行审核职责,对外广告宣传中使用了欺骗、误导消费者的“防脱发”功效宣传。
据贝多财经了解,盒风堂公司是盒马的全资子公司。据天眼查信息显示,盒风堂公司成立于2018年,法定代表人为刘慜,盒马为该公司的全资股东。除了盒风堂公司外,盒马旗下还有一家子公司——深圳盒马鲜生物流有限公司。
此前的2020年,盒风堂公司的前身上海涓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曾因在“盒马”APP中为宣传其公司销售的“a2全脂鲜牛奶”,宣传广告中使用了未将中国国界准确的表示,缺少部分领土的中国地图,涉嫌违反《广告法》而被罚款60万元,并被责令停止发布。
相比之下,盒马APP的运营主体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则存在更多的处罚记录。据不完全统计,盒马在2022年初至今累计收到了12张罚单,多次均和抽检不合格有关。据了解,盒马于2022年9月便被处罚3次,其中两次和农药残留超标有关。
以行政处罚文书(沪市监浦处﹝2022﹞152022000514号)为例,2022年2月1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上海格瑞产品检测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宁第四分公司销售的鲫鱼进行抽样检验。
根据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SH-J22020486)显示,上述鲫鱼的检验项目中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为190μg/kg(标准指标:≤100μg/kg)经抽样检验,该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此后,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宁第四分公司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2022年7月4日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复检报告(编号:SZ202200623),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为129μg/kg(标准指标:≤100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该批次鲫鱼实际销售2193条,进货单价7.5元/条,进货总价16447.5元,销售单价为7.9元/条,销售总价为17324.7元,税额0.65元/条,销售成本价8.15元/条,销售成本总价17872.95元。
最终,盒马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5万元,处罚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