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法院:少年法庭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今年以来,为充分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巢湖法院民一庭以“少年法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新时期涉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审判,多措并举做好做实青少年维权工作,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民一庭现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3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主要负责审理巢湖市城区以及银屏镇辖区内的传统民事案件,案件类型主要有离婚纠纷、抚养纠纷、健康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金融借款纠纷等。近年来,民一庭年平均受理案件约800件,2021年即将突破1000件。其中约有一半的案件直接或间接涉及到青少年的权益,主要表现在离婚纠纷涉未成年人抚养、抚养纠纷及抚养费的追索、探望纠纷、校园致害和受害纠纷等。
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司法保障,2021年3月30日,巢湖法院“少年法庭”在民一庭挂牌成立。少年法庭集中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业务能力强且擅于做思想教育工作的员额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组成专业审判团队,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青少年权益保护。为强化对全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2021年4月15日,巢湖法院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全院所有部门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一庭,由民一庭庭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由民一庭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民一庭认真学习涉及青少年案件审理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及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特别是新修订的“两法”即《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多次在庭务会议上专门就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全庭上下深刻认识到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是家事审判的核心之一,共同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二是发挥审判职能,认真做好青少年审判。立足审判实际,切实提高站位,坚持以青少年的利益为中心,妥善处理各种纠纷,让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得到全方位的保障和最大化实现。在离婚与抚养纠纷中,以孩子是否年满2周岁、是否年满8周岁、8周岁后征求未成年人的个人意愿来慎重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在探望权纠纷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核心合法权益为原则来确定探望权的行使方式、频率、探望的时间段等。在涉青少年的案件中,加大调解力度,无论调解结果与否,法官均对当事人做大量的教育工作,从情理法各方面让当事人明白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才是各方的真正利益关切。妥善审理发生在中小学校园内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和青少年身心康复工作,引导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切实负起责任,合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三是积极以案释法,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增强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社会、家庭、学校对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视。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进校园”活动,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2021年举办小学生公众开放日2次、送法进校园十余次,从刑事、民事、行政多个层面以案释法,使法治教育入脑入心。同时与巢湖市共青团、巢湖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各中小学等单位或组织联系,联动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拟为巢湖市共青团青少年保护微电影的拍摄提供素材与场地,并及时对涉青少年保护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青少年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茁壮成长创造有利条件。”巢湖法院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职责和神圣使命,坚持预防和保护并重,用法律手段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