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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5月起施行 这八个焦点问题都有了答案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时间: 2018-03-28 22:30:06

快递业首部行政法规出台:这八个焦点问题都有了答案

2016年“双11”后各地迎来快递派送高峰。图为工作人员忙着分拣满地的快递。武俊杰 摄

图为快递工作人员忙着分拣满地的快递。武俊杰 摄

中国是世界第一快递大国,2017年快递业务量突破400亿件,预计每年还会以100亿件左右的速度增长。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快递行业面临着市场经营秩序不够规范、服务规则不太明确等问题。

近日,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针对寄件人隐私保护、快件丢失后如何索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实名制

——身份信息不实快递企业不得收寄

快递实名制是指寄件人需要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已于2015年底正式推行。

《条例》进一步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隐私保护

——泄露寄件人隐私最高罚款10万

快递实名制成为保障快递包裹安全的措施之一,但同时引发人们对隐私安全的担忧。

对此,《条例》规定,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情节严重的最高处10万元罚款。

“全面推行实名制,要解决两个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一是确保寄件人的信息可追溯,二是保护好消费者的隐私,如果消费者的信息得不到充分保护,实名制就很难推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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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快递单上,收件人手机号码被部分隐藏。中新网邱宇 摄

网点停摆

——暂停服务,要妥善处理尚未投递快件

逢年过节,因大批快递员返乡,部分快递公司会出现网点停摆、快件积压的问题。如何保证快递服务的质量和时效呢?

《条例》指出,国家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节假日期间根据业务量变化实际情况,为用户提供正常的快递服务。

同时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的,应当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并依法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损坏索赔

——可要求快递运单所属企业或服务企业赔偿

在运送途中,因快件损坏或丢失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中国消费者协会2017年8月就《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发现消费者最关心快递丢失、损毁后的赔偿问题。

关于索赔问题,《条例》规定,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另外,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关键词: 行政法规 答案 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