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要求险企自查资金运用违规 投资开发、销售商业住宅被列为重点
4月2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银保监会已于日前向保险机构及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银保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开展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和风险排查。
据悉,这次自查聚焦保险资金运用领城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保险公司要在6月30日前上报自查结果。
重点排查四大方面内容
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应当聚焦投资决策运行机制、资金运用范围和模式、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各投资业务等重点领域,开展违规问题自査自纠和风险排查。自查范围为2018年以来发生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在投资决策运行机制上,要重点核査的内容包括:核查投资决策和运作机制透明性、科学性,检查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保险资金运用职责划分情况,防范监督机制失衡或内控建设缺位;
清查保险公司股东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情况,严格规范股东行为。核査保险公司首席投资官和保险资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部门设置情况。
在资金运用范围和模式上,自查重点是:核查是否存在超监管规定范围投资,或在不具备投资管理能力下直接开展相应领域投资的行为。核查保险公司是否存在配置大类资产超监管比例,或投资单一资产和单一交易对手超集中度上限比例情形。检査委托投资合规性,重点核查保险公司是否存在妨碍干预受托人正常履责,以及受托人提供通道服务或进行转委托的情形。
此外,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也是一大自查重点领域。通知要求,从严检查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核査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投资余额和比例是否存在不符合关联交易监管要求的情形。严格核查利用未上市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等设立平台公司,掩盖底层资产,隐匿资金真实去向,逃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检查通过其他公司代持债券,或利用未上市股权、不动产、基础设施等另类投资输送利益等行为。
此次自查内容还包括几个重点领域投资风险:核査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等重大投资的合规性和内控情况,防范投资开发或者销售商业住宅。核査公开市场投资品种合规性,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股票投资内幕交易和“老鼠仓”情形。核査金融产品底层基础资产属性和风险状况。清査利用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通道情况。核査内保外贷业务整改情况,检査境外新增投资项目合规性。
6月底前上报自查结果
银保监会对此次自查也提出了要求,其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要求保险机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风险排査工作,成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摸排规定动作到位。
其二是“全面排查,认真整改”。通知要求,各机构应当以此次专项排查为契机,认真查找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实事求是反映保险资金运用状况。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有效防范资金运用风险,提高合规经营水平。
其三是“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广东、深圳银保监局在内的各属地监管试点局,要加强对本地区保险机构自査工作的督促指导。
对于主动揭示问题、积极整改的机构,将酌情从轻处理或免于处理;对于自査不认真、风险暴露不充分、报告零风险,或瞒报、漏报重大合规问题的机构,银保监会将对其公开通报,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将采取限制保险资金运用形式与比例,责令调整相关高管人员等措施。
银保监会还要求各机构保质保量、按时报送自查结果。通知强调,各机构要按照排查工作要求,于2020年6月30日前上报自查结果。其中,自査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资金运用整体情况、对照重点排查内容逐项自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潜在风险、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整改计划等。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发布的2019-2020保险资管业综合调研数据显示,险资已经成为了当下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数据显示,保险资产管理业参与主体增加,目前共有35家保险资管机构;管理总资产规模达到18.11万亿;规模增长较快(16.45%),为近四年最高;行业管理费收入突破250亿元,实现快速增长。
此前,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党委书记、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表示,后疫情经济存在困难与挑战,要有信心、恒心和决心。后疫情时代,经济运行还面临一些困难,政策的走向和成效还需要观察。特别是国内后疫情时代与海外疫情蔓延双重交叉,使得经济增长和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需要集行业力量重点研究应对。未来的形势机遇和挑战同在,希望大家要有信心,中长期趋势是好的;要有恒心,坚持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要有决心,共同努力维护保险资产的安全、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