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信贷乱象需多方发力-环球时快讯
杨怡明
日前,中国银保监会披露8张罚单,涉及4家大型银行。从处罚原因看,主要包括个人经营贷款挪用至房地产市场、个人经营贷款“三查”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同样,近段时间以来,不少人都接到过贷款中介的电话,被推销将房贷转成经营贷。
信贷乱象的背后,是目前多家银行个人经营贷利率已低至3.5%以下,而存量房贷利率依然较高,经营贷利率和存量房贷利率之间的利差让不少信贷中介感觉有利可图,甚至创造出房屋抵押贷、消费抵押贷、信用抵押贷等各类贷款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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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贷款人应警惕其中的法律风险。通常来说,银行在和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时会同时签订资金用途承诺函,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将会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经营贷利率相对较低,本意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期限较于房贷会短很多。这就意味着购房者要在房贷期限内不断续贷,银行也会对申请资料再度审核,从而进一步加大购房者的相关风险。如果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经营贷与房贷利率之间的利差不断缩小,消费者就会得不偿失。
从目前情况来看,房贷利率和经营贷利率只要存在利差,便很难杜绝这种“倒贷”行为。若简单调整房贷利率和经营贷利率持平,则会压降银行合理利润空间,甚至给银行带来经营风险,不利于金融市场健康稳定。
因此,治理信贷乱象,单靠约束或者整治某一环节比较困难,需要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多方合作,共同发力。
金融机构方面应做好贷后管理,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的审查,对于贷款资金流入禁入性领域,提前收回贷款,确保资金流向合规;监管部门应编织更细密的监管网络,加大对信贷乱象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格问责。
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需要正视存量房贷利率和经营贷利率之间存在明显利差这一现实,根据情况,出台相关举措,在确保银行合理利润空间不会受太多损失、保持相关业务可持续性的同时,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消费者而言,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者办理金融业务。如确需金融中介服务,也要注意核实中介机构资质,详细了解中介服务与合同内容,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虚假宣传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农村金融时报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