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涉“38宗罪”领近2亿元天价罚单,9名责任人被处罚 全球观焦点
央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近日,银保监会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中国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建设银行、渣打中国等五家金融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合计罚没38789.9646万元。
其中,建设银行涉及38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9891.5626万元,9名责任人员分别被予以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违法案由之多、罚单金额之大在银行业罕见。
罚单显示,建设银行共涉及38项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管规定不符;二是监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或未充分整改;三是向检查组提供企业出具的虚假证明材料;四是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案件信息;五是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六是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违规办理虚假按揭贷款;七是违规发放固定资产贷款;八是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后期以流动资金贷款承接前期融资;九是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入证券公司;十是违反产业政策为“两高一剩”企业提供融资;十一是小微企业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企业划型不准确,将大中型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统计;十二是小微快贷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十三是违规收取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费用;十四是违规借贷搭售理财产品;十五是精准扶贫小额贷款资金违规归集使用;十六是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十七是违规发放贷款掩盖风险;十八是违规变相突破单一法人客户授信额度限制。十九是搭桥贷款业务不合规;二十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十一是固定资产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十二是并购贷款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十三是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十四是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符合监管规定;二十五是理财业务投资运作不合规;二十六是违规通过理财业务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二十七是违规虚增资本;二十八是面向一般个人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资金流向不符合规定,违规投资权益类资产。二十九是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部分产品未登记底层资产;三十是理财业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三十一是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余额超过监管比例要求;三十二是同业投资业务管理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三十三是债券投资业务未准确计量风险,个别债券风险加权资产计提比例低于监管要求;三十四是串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掩盖信用风险;三十五是贴现资金违规回流出票人;三十六是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三十七是对信用卡业务异常交易行为监控不力导致频繁套现;三十八是银行集团并表统一授信管理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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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由此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19891.5626万元。其中,总行7341.5626万元,分支机构12550万元。
同时,在落实“双罚制”方面,建设银行有9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其中,时任建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总经理王毅、时任建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副总经理周刚、时任建行住房金融与个人信贷部副总经理孙聚贤均对建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快贷资金用途监控不力行为负有责任,3人分别被警告。
时任建行苏州分行副行长冯宇对建行苏州分行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后期以流动资金贷款承接前期融资,服务收费质价不符、未提供实质性金融服务收取民营企业费用,通过变更借款主体违规发放贷款掩盖信用风险,违规向抽逃资本金的借款人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建行苏州分行副行长朱斌晨对建行苏州分行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后期以流动资金贷款承接前期融资,违规借贷搭售理财产品,理财资金与自营贷款相互承接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建行常熟分行行长黄继军对建行常熟分行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后期以流动资金贷款承接前期融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时任建行常熟分行副行长陈大鹏对建行常熟分行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后期以流动资金贷款承接前期融资,违规借贷搭售理财产品,并购融资类理财业务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审慎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建行兰溪支行行长黄炜对建行兰溪支行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违规办理虚假按揭贷款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时任建行兰溪三江支行行长叶浩运对建行兰溪三江支行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违规办理虚假按揭贷款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