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启动诉前程序督促国土部门依法拆除违建
来源: 检察日报 ┆ 时间: 2019-03-21 14:53:38
“没想到这个大厂房是非法占地,拆得好!检察院中!”日前,在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街道办事处高楼村违建拆除现场,村民们纷纷向在现场监督的湛河区检察院检察官伸出大拇指。
去年底,该院民行检察部门检察官在工作走访时,高楼村附近一处占地颇大的厂房引起检察官的注意,该厂房突兀地建在大片耕地上,门口挂着空房招租的广告。
耕地上怎么会建厂房?检察官立刻开展调查。调查发现,这间厂房属该村村民景某所有,占用的是村集体土地。从2016年起,景某未经批准在此处修建围墙、搭棚建房,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960多平方米。另查明,2016年11月,景某被该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行政罚款9600元,要求其限期拆除违章建筑。但处罚决定作出后,景某缴纳了罚款却拒不拆除违法建筑厂房,导致在长达2年的时间内厂房仍然存在并对外招租。办案检察官在排查中发现,该村偏远处还有一处类似厂房,占地460多平方米,也属于违章建筑,均在缴纳罚款后一直没有拆除。
2018年12月20日,湛河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湛河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全面履行职责,责令行政处罚相对人立即停止对集体土地的侵占行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这两处厂房进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加大对辖区内违章建筑的监管力度,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局高度重视,书面回复立即制定拆除两处违法建筑物实施方案,会同办事处等部门对这两处厂房进行拆除工作。
近日,该局启动违建厂房拆除清理,并邀请检察官进行现场监督,表示将同有关单位开展定期巡查,加大辖区违法建设执法力度,对新增违法建设即查即拆,确保辖区违建零增长。(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黄庆华 李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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