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林苑小区物业用房被拆,业主“明明是合法的,怎么就拆了?”-今日讯
“中苑名都小区占用枫林苑小区的活动室、公用车棚以及物业办公用房,直到现在也不归还!”近日,渭滨区公园路枫林苑小区多位业主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中苑名都小区多年来长期侵占枫林苑小区业主公共区域,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资料图)
(枫林苑小区原活动室、公用车棚以及物业办公用房所在位置)
枫林苑小区业主:中苑名都为方便施工占用北面用地,至今未恢复原有活动房、办公用房、车棚
据枫林苑小区业委会主任李宝萍介绍,枫林苑小区建成后2008年开始业主陆续入住,当时小区的物业办公区域以及活动室、公用车棚、健身广场都位于小区北面。“2014年宝鸡市中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中苑名都小区,为方便施工违规把我们枫林苑小区的北面围墙拆除,同时还拆了活动室、公用车棚以及物业办公用房。当时中苑地产承诺先在枫林苑小区内租用地方作为枫林苑的物业办公用房,等中苑名都小区建好后,就归还占用的地方,并在原址重新盖一处物业办公房还给枫林苑小区。”李宝萍说,中苑名都小区建好后,在2017年3月,中苑地产在原地址恢复了枫林苑小区的物业用房,但公用车棚一直没恢复。
(枫林苑小区物业办公楼对比)
“我们枫林苑小区业委会是2017年6月才成立的,中苑地产私自伪造枫林苑小区业委会的公章,向规划、住建、城管执法局提交虚假资料。虽然2017年3月中苑地产把物业用房还给了我们小区,但是他们一直在后面做小动作,说枫林苑小区的手续不合适,最后在2017年9月刚恢复的物业用房就被拆了!”李宝萍说,直到现在,小区业主都在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明明的是我们小区的合法物业办公用房,怎么就随随便便被拆了!”
记者在小区内看到,位于枫林苑小区的北面是中苑名都小区的高层楼。
小区业主符先生说,他是2009年入住的,在中苑名都小区建成以前,小区的卫生和安全都有保障。“现在我们明明是不同的两个小区,却要进一个大门,太不安全!而且中苑名都小区是高层,一下雨他们楼顶的积水随着落水管都流到了我们枫林苑小区,导致我们小区内涝严重。”
“今年9月份,中苑地产不知啥原因又把我们小区的西围墙拆了,直到10月还在施工。我们小区的业主都反映太不安全了!”李宝萍说,业委会成立后,她代表小区业主多次找宝鸡市中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要说法,对方迟迟不予理睬也不回应。“我们业主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求助媒体,希望中苑地产归还用地,恢复当初拆除的活动室、公用车棚以及物业办公用房。”
枫林苑小区物业办:小区北面被占地属枫林苑小区,规划部门有存底
现场记者采访了枫林苑小区物业办。“小区北面的那块地就是我们枫林苑小区的。”物业杨经理表示,市上的规划部门都有存底,这处地方是枫林苑小区的,当初在上面盖的办公用房、车棚、活动室也都属于枫林苑小区。
中苑地产:北面用地不完全属于任何一方,从未承诺恢复活动房、办公室、车棚
之后,记者和枫林苑小区业委会主任李宝萍来到宝鸡市中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该事的丁经理不在单位,记者拨通其电话,丁经理表示:“我不在单位,有事出差下县区了,等回来了再联系。”一直未见回复。
10月10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丁经理,其表示:小区北面的那块地我们规划中的消防通道,是中苑名都小区和枫林苑小区共有,不能说完全属于任何一方,西边的围墙由于被大车撞裂是危墙所以推倒了,后面计划将会安装伸缩大门,可由枫林苑接管,至于枫林苑小区业主所说的活动房、物业办公室等恢复的承诺,自接管以来从未承诺过,并不清楚。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此事相关人员不在,无正面回复
随后,记者多次联系到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于记者提出有争议的用地到底属于枫林苑小区还是中苑名都小区,具体的规划内容是什么等相关问题,该局均以负责此事的相关人员开会为由,没有正面回复。
律师:核实两个小区项目立项和规划许情况,若违法,可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提起民事诉讼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
涉案枫林苑小区物业办公区域以及活动室、公用车棚、健身广场等被宝鸡市中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时拆除并不予恢复、两小区共用一个进出门等是否合理需结合建设规划许可情况分别确定,如果枫林苑小区和中苑名都小区建设规划和申报时是作为一个项目启动,即只有一个立项时,那么后启动的高层建筑(中苑名都小区)就是整个项目的一部分,这时,只要在建设规划设计范围内,开发商对于其立项项目内所搭建的临时建筑进行拆除、另行规划、通用一个进出口等,将不存在违规违法之处。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同一个立项项目,也要按照备案的规划设计进行,如拆除的公共车棚等是当时宣传承诺及建设规划的一部分,此时,开发商未经其他业主许可拆除后不予恢复,这时将侵犯其他业主权利,就属于违法情况。
赵良善表示,如果枫林苑小区和中苑名都小区建设规划和申报时是作为两个项目分别进行的,那么这两个小区就是独立、互不干涉的,这时候,通用一个进出门、占用另一个小区公共部分自然就是不合理的,规划上将违反立项许可和设计许可,民事上将侵犯全体业主公共部分之所有权,规划、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限期责令改正;同时,枫林苑小区业主可以以全体业主权益受到侵害为由,请求停止侵权、恢复原状等。
赵良善指出,如两个小区规划和立项一体,拆除行为不存在违反设计规划情况,则开发商不违法;如立项一体但拆除行为违反规划设计或者立项并非一体时,将涉嫌侵权,业主可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责令改正,也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等。
赵良善建议,可以先核实两个小区项目立项和规划许可情况,如确实违法的,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向行政部门反馈。
华商报记者 李琳 编辑 杨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