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发布!美丽海湾大连这样建-每日速讯
到2025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老虎滩湾、星海湾
塔河湾等
5个海湾将率先建成美丽海湾
到2035年
全市80%以上大中型海湾
建成美丽海湾
为推进我市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海洋强市建设,日前,我市印发《大连市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将围绕“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目标,以金石滩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为示范,着力推进“十四五”期间全市5个美丽海湾建设。
根据《方案》
美丽海湾建设
需要满足三项“硬条件”
海湾环境质量好
湾区内各类入海污染源排入得到有效控制,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入海排污口实现达标排放。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且达到区域考核目标要求。海岸、海滩长期保持洁净,无明显可见的漂浮垃圾。建成后,试点区海水清澈澄莹,岸滩干净整洁,实现“水清滩净”。
海湾生态系统健康
湾区内生态良好,自然岸线保有率高、生态连通性良好,重要生境、典型生态系统和海洋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海湾生态功能得到维持或恢复,海洋风光与鸟语花香融为一体,林密鸟众,草茂流清,实现“鱼鸥翔集”。
亲海环境品质优良
湾区内景观优美、品质优良。具有充足的亲海空间(亲海岸线),亲海区域生态环境品质优良,基础设施完善、能够持续满足群众赶海、戏水等亲海需求,公众亲海满意度高,实现“人海和谐”。
《方案》要求
各属地区(市、县)政府按照“一湾一策”编制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安排美丽海湾综合治理工作,按照陆海统筹、部门联动、多方参与原则,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协调,生态环境部门具体组织推进,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系统解决海湾内生态环境问题,稳步推进海湾内陆海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综合治理工作。
《方案》明确
建立奖惩机制,按照《辽宁省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方案》,对入选国家级和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的沿海市,下一年度优先安排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入库,并通过相关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同时
建立美丽海湾退出机制,原则上以三年为周期开展评估,对湾区内生态环境质量出现严重退化、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强烈并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等情况,取消美丽海湾资格。
在生态环境部主办的2021年美丽海湾评选中,大连金石滩海湾在多轮严格筛选中脱颖而出,入选全国首批8个美丽海湾案例。
来源:大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