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声音|洪炜:建立职业农民补充养老保险-环球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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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商洛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今年,各位代表都提出了哪些民生建议,是不是你所关心的呢?一起来随华商报记者了解一下!
商洛市人大代表、商洛市烟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洪炜:
关于建立职业农民补充养老保险的建议
农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农村老人的晚年生活问题。随着现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等状况的出现,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力不从心,因此研究新的农村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和现状从而对其进行完善以切实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成为当前农村工作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目前职业农民养老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养老待遇低。以商洛市为例,到60岁可以每月领取农保金75-145元不等,随着物价的上涨,仅仅依靠农保金,已不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二是缴纳社保标准低。农民缴纳社保低每人每年最低缴纳200元,最高缴纳500元,即使按照最高标准参保,到退休后每月领取的保金仍不足保障基本生活;三是参保意识淡薄。大部分农民主动参与社保养老积极性不高,即使参与也是按最低标准缴纳,很多农民不清楚缴纳社保国家还有补贴费用,部分农民是因为村干部多次催缴才被迫缴纳。
因此建立职业农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让职业农民将农业产业作为自己的本职工作,提高职业农民的荣誉感、自豪感,加强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妥善解决职业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要确保职业农民补充养老保险的成功推进,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建议:
(一)试点先行,确保制度有效推行。因职业农民队伍范围广,牵扯内容多,建议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按照先行先试、总结经验、推广复制的思路,以烟叶产业为试点,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安排,在试点乡村积极配合下,以点带面高标准推进职业农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落地。
(二)三方协同,遵循五个基本原则。(一)自愿参保:职业农民自愿参与补充养老保险,并缴纳个人应当承受的部分保费,不参加的,单位、政府不予补助;(二)合理分担:农民个人、企业和政府合理承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共建账户:建立职业农民个人缴费、企业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相结合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四)属地管理:对参保职业农民实行属地管理;(五)标准可调:职业农民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档次和补贴标准,可以随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加强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职业农民补充养老保险基本的监督职责,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查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布城乡居民社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