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三批集中供地:10宗地块起始总价为63.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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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重庆第三批次集中出让地块,10宗地块总出让面积为58.73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94.21万平方米,起始总价为63.78亿元。
出让文件显示,本批次地块采用“拍卖+摇号”方式出让,获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若申请人在竞价环节均未举牌,将以公告起始价作为成交价,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当竞价结束时未达到最高限价的,以报价最高者确定为竞得人。当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拍卖主持人将询问是否还有其他申请人接受最高限价,若无其他申请人接受最高限价,则由最先应价达到最高限价的申请人作为竞得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接受最高限价,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本批次地块出让起始总价最高的为两江新区唐家沱组团H分区H1-1-1、H1-2-4、H1-2-1、H1-2-3、H1-2-6、H1-3-4、H1-9-1、H1-8-4地块,起始总价为24.1472亿元。
出让文件显示,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交通枢纽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地块面积为20.93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36.2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6.1万平方米、商业4.29万平方米、商务4.29万平方米、交通枢纽1.5万平方米。
该宗地8个地块整体出让、分期交地、分期开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首期地块,剩余地块在竞得人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出让人要求,竞得人需自持H1-9-1地块计容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自持H1-8-4地块计容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得少于4800平方米。自持年限不少于5年,自持期限从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算,并在权证中注明自持物业不得对外销售或转让。该事项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若违反自持条件,竞得人须支付土地成交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同时评估土地限制权利条件改变前、后价值差,补缴差额部分地价款。
同时,H1-1-1地块规划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其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145平方米,占地面积不得小于3240平方米,且应有独立占地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