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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0月宁波房地产企业销售业绩TOP20-今日快讯

来源: 中指研究院 时间: 2022-11-09 07:47:58

2022年10月,宁波市商品住宅成交热度较上月有所回升,根据监测,10月宁波市大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为61.79万㎡(不含保障性住宅),环比下降14.19%,同比下降34.32%,同比下跌幅度较上月降低,市场仍处于较为冷淡的阶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具体到各个品牌房企以及项目1-10月份的表现情况,可以通过下方的图表说明来详细了解。

数据说明:房地产企业销售数据统计是以2022年1月1日-10月31日期间销售的商品房为统计口径,主要依据在各地的销售监测数据,并参考当期总体经营情况和推盘去化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对于少数没有在监测范围内的项目,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课题组对数据进行严格审核,也纳入统计范围。本报告仅供参考,课题组不对使用报告及其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2022年1-10月宁波房企TOP20销售金额为875.2亿元,同比上年度1-10月份销售金额有所下跌,销售面积为334.3万㎡,同比上年度1-10月份销售面积有所下降。销售金额TOP5房企分别为绿城、荣安、轨交、万科以及融创,TOP20房企销售金额门槛为17.0亿元,同比上年度下降。从销售面积来看,TOP5房企分别为绿城、荣安、轨交、万科以及融创,TOP20房企销售面积门槛为7.4万平米,同比上年度下降。

品牌房企绿城表现优异,以157.6亿元的销售业绩和59.2万平米的销售面积位列销售金额和面积双排行榜榜冠军。

数据声明:房地产项目销售数据统计是以2022年1月1日-10月31日期间商品住宅销售额为统计口径,主要依据在宁波市域范围的销售监测数据,对于监测不全的项目数据,由企业提供相关文件并审核,也纳入统计范围。本报告仅供参考,不对使用报告及其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从商品住宅销售金额榜单来看,202年1-10月,宁波商品住宅销售金额排行榜TOP20项目合计销售金额为335.1亿元,平均值为16.75亿元,商品住宅销售金额榜单门槛11.1亿元。TOP20项目合计销售面积为110.8万平米,平均值为5.54万平米。

其中轨交绿城·滨河沁月,以28.7亿的销售额位居首位;第二位是江山云起销售金额为27.0亿;江皓府排名第三,销售金额为26.1亿。

2022年1-10月宁波市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分区域成交均价情况

数据来源:

2022年1-10月,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等区域为宁波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成交均价最高区域。其中,成交均价同比上涨的区域有北仑区、海曙区、慈溪市等,同比分别上涨22.4%、16.1%、8.1%;成交均价同比下跌的区域有象山县、宁波杭州湾新区、鄞州区等,同比分别下跌6.2%、5.5%、4.8%。

2022年1-10月宁波市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分区域成交面积情况

数据来源:

2022年1-10月,鄞州区、余姚市、慈溪市等区域为宁波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成交主力区域,共成交229.42万㎡,占城市成交面积的42.0%。成交面积同比下降的区域有江北区、慈溪市、海曙区等,同比分别下降77.0%、63.8%、62.7%。

2022年1-10月宁波市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分区域新批上市面积情况

数据来源:

2022年1-10月,鄞州区、奉化区、余姚市等区域为宁波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供应主力区域,共供应233.04万㎡,占城市供应面积的48.0%。新批上市面积同比下降的区域有江北区、海曙区、宁波杭州湾新区等,同比分别下降79.6%、78.1%、69.1%。

2022年10月宁波市新房需求结构分析

数据来源:

2022年10月,从面积段来看,宁波100(含)-120㎡面积段成交套数最多,达1690套,占比为33.1%,较上月扩大0.7个百分点。

2022年10月,从总价段来看,宁波160(含)万元以上总价段成交套数最多,达3130套,占比为61.4%,较上月收窄5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

2022年10月,从单价段来看,宁波16000(含)元以上单价段成交套数最多,达2819套,占比为55.3%,较上月收窄4.1个百分点。

2022年10月,从户型来看,宁波三房户型成交套数最多,达2943套,占比为57.7%,较上月扩大12.7个百分点。

▍宁波市人才购房补贴新政解读

11月7日,宁波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等部门发布了新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办法,从多个方面优化完善了人才关注的政策经办流程,提升人才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1、本次补贴申领增加了“资格认定”环节,申请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并完成备案后即可提出“资格认定”,对申请人的婚姻、名下房产等资格进行确认和固定,避免申请人在等待交付期间因结婚等因素影响补贴申请资格。

2、本次政策修订不再要求人才提供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改为以查询在甬缴纳社保情况代替,基础人才在甬缴纳6个月社保,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在甬正常缴纳均可以直接办理。

3、 申请补贴的住房由过去的“家庭首次购买唯一住房”调整为“家庭唯一住房”。原政策需要申请人持有1/3(含)以上产权,才可按产权比例享受补贴,新政策不再限制申请人持有的最低产权比例即可按比例享受购房补贴。

4、本次政策对享受购房补贴房产的限售政策均统一按照宁波市有关限售政策执行,限售期有所缩短。此前已享受购房补贴限售5年的房产也统一按照按新政策执行,方便青年人才改善居住条件。

5、本次政策对原先购房补贴要求必须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半年内办理的条款做了优化,不再限制半年的办理期限,方便人才办理。还对自上一轮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因人才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半年内未及时申请导致的无法受理等情况给予了再次补办机会,对所有因逾期未办购房补贴的人才,可在2023年6月30日前按原政策规定补办,尽可能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人才享受政策。

6、现有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虽已在线上申报,但申报人还需到窗口线下复核,并提交佐证材料。此次受理流程优化后,所有申报环节均可在线上完成,实现全程“跑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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