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为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将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门槛。
数据显示,2014年,租赁住房人群提取公积金比例只占全部提取总额的1%左右。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坦言,由于各地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往往要求提供租房合同、缴税证明等多份材料,大部分租房人群经常遭遇“提取难”。
此次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明确城市无房人群连续缴存公积金三月以上即可提取。
张其光:规定,只要是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三个月,本人和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缴存职工就可以提取本人或者配偶的公积金,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就凭租赁合同和房租证明,足额提取,如果是租用商品房的,只需要提供你的无房证明,按照当地一定的房租水平由地方来确定提取金额。
住建部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尽快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商品房租房的公积金提取额度。同时,各地因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严控“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张其光:提取申请资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针对骗提套取,如果骗提的话骗提行为将会向职工所在单位通报,同时将会纳入到征信系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