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农村廉租房1552套
近日,巴中市发布《关于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通过新建、购置、改造集体闲置房等方式建设农村廉租房1.12万套,实现全市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不落下一户一人。
《意见》指出,对有能力自建住房的农村贫困户,政府应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整合项目资金、贴息贷款、组织社会支持等办法,帮助其自建永久性住房;对无能力自建住房的,通过农村廉租房的形式给予保障。根据当地农户基本住房条件和保障对象常住人口核定,农村廉租房建筑面积人均达到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入住贫困户常住人口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的人均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意见》明确,今年巴中市将新建231个“巴山新居”聚居点,其中配套5%—10%的农村廉租房1552套(含已建1002套)。根据农村贫困户住房需求,采取统规统建的方式,规划建设农村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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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农村廉租房?
无能力自建住房的贫困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乡(镇)评议核查,县级相关部门审批。该贫困户与村集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交纳租金。同时,对入住农村廉租房的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掌握保障对象的经济变化情况,按照一年一评议的办法,对贫困户的入住条件进行公开评议。入住廉租房的贫困户经济状况出现好转,有能力新建或购置住房的,动员其在一年内退出。如何申请公租房?
巴州城区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巴州区公租房,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也可以多人合租,多人合租的在申报公租房之前,必须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租合同或协议。对取得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的保障对象,按审核合格的时间顺序,以保障人数对应房屋面积,采取抽取号球确定房号的方式进行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