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8 精简审批
不改变必要规划条件开发商可调整在建商品房套型结构
在商品房开发、建设的审批手续中,要求规划、国土、住建、人防、气象、防震、环保等部门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时间,加强项目过程监管;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开发项目经批准可调整建设方案;确需调整用地性质的,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程序审批。对未交付使用的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报规划部门备案后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以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关键词9 降低收费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在原降低20%的基础上再降10%
雷击影响调查评估费按投资总额或标的物价值的2‰降为1‰收取;设计、勘查、图审、测绘、评估、监理、造价咨询、各类评审、建筑材料检测在川办〔2014〕34号文件规定降低10%的基础上再降低10%收取,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费在原降低20%的基础上再降低10%收取。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中包含的房地产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可以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