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巴城多个小区相继交房,不少市民拿到了新房钥匙,原本高高兴兴的一件事,却因为交房后出现的问题频繁和开发商闹矛盾,让原本皆大欢喜的收房成了一件闹心事。就此,记者针对买房过程常见问题,采访了本报法律顾问和业内人士。
频现“交房门”收房前要擦亮眼
上周五,浅水湾小区的部分业主集体来到了销售中心,就未按时交房等问题向开发商讨要说法。“合同上写的是2014年12月31日交房,后来延误到了今年不说,交房也未按照合同来,合同上说的通气、绿化、建学校等一个也没有,就给我们交房了,这不是骗人吗?”面对业主吴女士的质问,浅水湾销售部王经理解释,该小区确实存在延期交房问题,部分基础设施也正在完善之中,但这是因为工程延期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希望大家理解,同时承诺将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和设施,让业主满意。尽管开发商负责人解释得快喉咙冒烟,但业主们仍旧不买账,最后在派出所民警调解下,双方才达成了一致。
随着近期城区不少小区相继交房,类似的情况还很多,如丰泽园等小区也出现过业主和开发商之间闹矛盾的事。记者采访发现,引起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未按时交房;交房时相关验收证书不全;环境、配套不完善;广告中的承诺没有兑现;绿化不达标;公摊面积模糊;无故增大容积率;绿地成工地;墙体裂缝,地板不平;私自改变墙体位置;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物业管理不到位或混乱;部分设施质量标准和样板间不一样;采光与通风条件不佳;周边配套交通得不到及时解决等等。
律师冯剑表示,遇到上述问题,业主应仔细查看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合同中对此有规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对于部分开发商交房时未出示相关验收证书等,巴州区房管局产权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相关验收证书不全,没有明确的法规强制要求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具有,但这些证书在办理总产权之前必须具备,也就是说,开发商在未办理总产权之前交房,没有出示如质检验收报告等并不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