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中低收入者购房压力,进一步促进巴中楼市交易,9月18日,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巴中市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放宽了巴中市公积金提取权限,市民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市民除购买别墅不能提取公积金外,一般购房、装修以及房屋租赁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同时,对提取程序也进行了简化。
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 还可申请贷款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芳介绍,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和《巴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巴住公管委〔2014〕3号)文件规定,同一套住房,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如果个人账户仍有6个月以上公积金余额,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提取和贷款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该政策出台,将为不少低收入家庭减轻购房首付和房贷的压力。
而以前,市民使用公积金只能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两种使用方式中选一种。
同时,从购房合同签约备案日起,两年时间内均可办理提取手续,提取公积金可转入缴存人银行账户。
购房面积、套数不受限制 140平方米以上也可提取
张芳介绍,根据巴中市商品房交易情况看,目前巴中市一些大面积户型的商品房销售情况不乐观,尤其是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大户型房子。现在新政策取消“购房提取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规定”,市民提取公积金购房不再受面积的限制,只要不是购买别墅,不论面积多少都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和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
同时,使用公积金购房,不再受套数的限制。张芳介绍,如果市民之前购房提取过公积金,现在准备再次购房,只要公积金账户有余额,就可以继续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即使将来还要买房子,只要公积金账户有余额,也可以继续提取。买房时同样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第二次买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第一次的购房贷款还没有还完,就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执行,如果已经还完,将按照首套房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