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发展指数3.0版”包括两个不同的测评体系,即副省级城市与省会城市民生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地级以上城市民生发展指数指标体系。
1.省会城市与计划单列市民生发展指数指标体系。中国民生发展指数测度的省会城市与计划单列市民生发展指数指标体系包括六个二级指标,即民生基础、就业收入、居住出行、文化教育、安全健康、生态环保。
在民生基础、就业收入、居住出行、文化教育、安全健康、生态环保这六个二级指标下,本报告从民生与群众生活的密切相关性和丰富性出发,多层级、多角度地考察了民生的内涵和外延,经过归类、调整和梳理,构建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民生发展指数三级指标45个。根据德尔菲法,在征求各方面专家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省会城市与计划单列市二、三级指标权重,具体可参见表1。
表1
2.地级以上城市民生发展指数指标体系。鉴于不同级别的城市在民生发展程度以及民生发展重点的不同,对地级以上城市民生发展指数的测评体系进行调整。二级指标调整为五个,即:民生基础、收入消费、居住出行、文化教育、安全健康。